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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保新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可举报 最高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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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山西省医保局公布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的有关细节,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如果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等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均可依法举报。其中,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省医保局有关人士介绍,主要包括:利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电话为:省直为0351—6863283,太原市为0351—2366784。
  举报奖励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奖励标准: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
  二级奖励标准: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
  三级奖励标准: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1%,不足200元的按200元奖励。 
 
(原标题:山西医保新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可举报 最高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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