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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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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降低群众医疗负担,2020年元月1日零时起,我市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调整中,市医疗集团下属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儿童医院以及1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了公立医疗机构心脏支架、人工血管、钢板、假体等医用耗材加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执行《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新的价格收费标准中,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项目价格有所下降;公立医院门诊诊察、手术、治疗、病理、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所上升。价格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全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此次改革旨在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市医疗集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全面统筹推进相关综合配套改革,合理规范引导医疗行为,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充分发挥医改政策的叠加效应,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医改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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