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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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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9月28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副市长杨凤鸣出席。

会议明确,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一次性足额缴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人群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截至2022年12月25日。

会议指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密切协同配合,不断强化基层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实现应保尽保。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不断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确保11月底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0%以上,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原标题: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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