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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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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五周年,5月26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厚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烈、保护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

以法之名,弘扬英烈精神,捍卫英烈荣光。工作人员以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向群众面对面发放有关宣传资料,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倡导崇尚、学习、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号召广大群众对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对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违法行为及时“亮剑”。

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贾履阳:2021年,我院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发现位于柱濮镇的马牡丹烈士陵园缺乏日常管护,并面临塌陷风险,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柱濮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职,建议加强日常管护,根据零散陵墓集中管护的原则,将马牡丹烈士迁入烈士陵园。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王世才:5年来,我们在政策落实、纪念缅怀学习英烈、关心关爱烈士遗属、弘扬英烈精神方面做了工作,得到社会认可。下一步我们将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把我们孝义市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为推动全市烈士褒扬工作再创新高。


(原标题: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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