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权利人继承不动产在登记之前,需刊登继承声明公告。
现有褚馨林继承被继承人贾致梁坐落于孝义市金晖盛世名邸13号楼2单元1402号,不动产公告如下:
申请人褚馨林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贾致梁于2019年2月死亡。
2.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孝义市金晖盛世名邸13号楼2单元1402号,面积109.68平方米。
3.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褚馨林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8日前向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反映,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8-7875211
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