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权利人继承不动产在登记之前,需刊登继承声明公告。
现有王改红继承被继承人任明维坐落于孝义市府东街春和苑住宅小区A1号楼6单元402号,不动产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改红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任明维于2022年1月死亡。
2.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孝义市府东街春和苑住宅小区A1号楼6单元402号,面积126.01平方米。
3.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王改红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3日前向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反映,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8-7875211
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