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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任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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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权利人继承不动产在登记之前,需刊登继承声明公告。

有任秀珍继承被继承人吴岭坐落于孝义市新义街五交化小区1号楼3单元1001号,不动产公告如下:

申请人任秀珍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继承人吴岭于201610月死亡

2.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孝义市五交化小区1号楼3单元1001号,面积131.82平方米。

3.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任秀珍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9日前向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反映,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8-7875211

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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