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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省公共场所均须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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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自5月20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对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

《通知》明确,公共场所的具体查验范围包括以下情形:(一)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的人员。(二)进入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和药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三)进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四)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为由拒诊。(五)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有组织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六)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地区以及有特定防疫要求的,可根据疫情处置等需要,自行合理确定不同类别场所的核酸检测查验要求。

《通知》要求,各市要按照上述查验范围进一步明确具体查验场所,并在各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国务院客户端或山西健康码等各类平台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平台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秦洋)


(原标题:【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省公共场所均须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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