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孝政发〔2014〕70号)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通知规定,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我中心从即日起开展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
1.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残疾人;
(4)就业困难人员。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
(2)创业失败人员;
(3)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创办企业或实现灵活就业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用的。
(二)补贴险种及标准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实际缴费的2/3。
(三)申请补贴材料
1.初次申报提供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个体经营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核定表》;
(4)社保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6)本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2.二、三次申报提供资料
(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个体经营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核定表》;
(2)身份证原件和《就业创业证》原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3)社保缴费单据原件复印件;
(4)本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
2.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险种及标准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的集体部分。
(三)申请补贴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小微企业需中小企业局的认定证明;
3.用人单位和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补贴人员花名册;
4.补贴人员花名增减表;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6.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工资支付凭证;
7.《社保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8.享受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9.社保机构出具的保险费单据及明细账(单);
10.用人单位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年龄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时间安排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2018年度社保补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 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5月5日—— 5月31日为申报审核阶段。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持相关资料到孝义市民服务中心申报。
第三阶段6月1日—— 6月20日为复核完成阶段。
申报地点:孝义市民服务中心一层大厅西北角就业中心窗口
查询网址: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孝义就业
联系电话:0358-7621631
孝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9日
附:术语解释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按照《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中第十六条确定的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吕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2017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4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