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00001号 |
孝义市晋华市场旺盛水产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孝义市晋华市场旺盛水产店 | 韩光华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列情形由县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所违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并没收用于违产经营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足万元并处五千元五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万元并处货值金额五倍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证:(二)产经营标签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符合本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处罚”。 | 自动履行2019.3.20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0 | |
2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10003号 |
孝义市老隰州串串店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孝义市老隰州串串店 | 程静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15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5 | |
3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10004号 |
孝义市建东街老赵拌家汤门市二部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孝义市建东街老赵拌家汤门市二部 | 张进海 | 未办理《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15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5 | |
4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10005 |
孝义市建东街安仔包小吃店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孝义市建东街安仔包小吃店 | 赵美琴 | 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15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5 | |
5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10006号 |
孝义市优鲜果蔬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孝义市优鲜果蔬店 | 孔祥成 | 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情节严重的,收回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第三项规定,食品小经营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2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1 | |
6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10007号 |
孝义市新乐巷花平报刊亭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孝义市新乐巷花平报刊亭 | 任花平 | 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3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2 | |
7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10008号 |
孝义市第八中学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第八中学 | 宋国建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二)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5 | |
8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10009号 |
孝义市好邻居超市青年路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孝义市好邻居超市青年路店 | 任耀新 | 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8 | |
9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10010号 |
孝义市豫缘王婆大虾店达不到规定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逾期未改正案 | 孝义市豫缘王婆大虾店 | 王建永 | 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拒不改正案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8 | |
10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10011号 |
孝义市新义剔尖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新义剔尖馆 | 文帅林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8 | |
11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10012号 |
孝义市第九中学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第九中学 | 张雅雄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拒不改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自动履行
2019.3.2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6 | |
12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10013号 |
孝义市迎宾宴会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迎宾宴会厅 | 董永明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自动履行
2019.3.2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3.29 | |
13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20004号 |
孝义市实惠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孝义市实惠商店 | 张振富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老北京无水蛋糕)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第十项规定,食品小经营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0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3.27 | |
14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40001号 |
孝义市味道府餐饮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味道府餐饮部 | 沈世莲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0 | |
15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40002号 |
孝义市中阳楼街道好邻居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中阳楼街道好邻居超市 | 魏巧玲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2 | |
16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40003号 |
孝义中阳楼陈氏大虾火锅店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消毒拒不改正案 | 孝义中阳楼陈氏大虾火锅店 | 贾利东 | 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消毒拒不改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5 | |
17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40004号 |
孝义市蜀栈毛肚火锅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蜀栈毛肚火锅店 | 杨再春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拒不改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7 | |
18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40005号 |
孝义市中阳楼街金皇冠蛋糕店五部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中阳楼街金皇冠蛋糕店五部 | 雷清花 |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拒不改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8 | |
19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5 001号 |
孝义市名人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孝义市名人商店 | 刘燕梅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收回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二)违反第二项至第四项、第六项、第十项、第十三项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违反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食品小摊点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8.3.19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8 | |
20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50002号 |
孝义市高阳温馨日杂商店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 孝义市高阳温馨日杂商店 | 马兰香 | 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收回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三)违反第九项、第十一项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违反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食品小摊点并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5 | |
21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60002号 |
孝义市高阳宝宏酒家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消毒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高阳宝宏酒家 | 刘得宏 | 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消毒拒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1 | |
22 | 孝市监食罚
[2019]第60003号 |
孝义市高阳承发超市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高阳承发超市 | 李承发 |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拒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7 | |
23 | 孝食药监食罚
[2019]第70001号 |
孝义市柳湾矿家家福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案 | 孝义市柳湾矿家家福超市 | 李娟果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拒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7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11 | |
24 | 孝食药监妆罚
[2019]第80003号 |
孝义市丽波银座烫染造型美容美体店经营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复印件的化妆品案 | 孝义市丽波银座烫染造型美容美体店 | 丁勇 | 经营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复印件的化妆品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自动履行
2019.3.11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7 | |
25 | 孝市监药罚
[2019]第80004号 |
孝义市德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车站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案 | 孝义市德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车站店 | 王文萍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动,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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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孝市监药罚
[2019]第80005号 |
吕梁市万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众北路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案 | 吕梁市万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众北路店 | 候安海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动,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6 | |
27 | 孝市监药罚
[2019]第80006号 |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城南药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案 |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城南药店 | 郭强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动,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7 | |
28 | 孝市监药罚
[2019]第80007号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孝义中医院店未按规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案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孝义中医院店 | 石涛 | 未按规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整动,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自动履行 2019.3.28 |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