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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18-08730
著录日期:
2018-11-22
标  题:
孝义市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通知
孝义市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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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生及家长:

  大家好!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各位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毕业后,您所借的助学贷款将分期偿还本金和自付利息。目前,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度还款工作已经开始,请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具体还款事宜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曾在孝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过助学贷款,并于2018年及以前大学或硕博毕业还未偿还清助学贷款的同学。

  二、还款日期:

  2018.11.1-12.10(请尽量提前还款,以免因延误或遗忘给您造信用违约)

  三、应用POS机还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下午上班期间(11月1日到12月10期间)

  四、还款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a、支付宝还款

  1.登陆手机支付宝,找到“更多”,点击“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并关注后,过“在线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2.电脑登陆支付宝,在“应用中心”中点击“公益教育”中的“助学贷款还款”进行还款。

  3.将还款金额足额充值到支付宝还款账号。

  b、POS机刷卡还款。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还款,我中心还配备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贷款学生或家长持银行卡(各银行银联卡均可,信用卡除外)到我中心通过POS机还款,还款时不收取现金,通过银行卡还款。

  特别提示:学生可以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自行查询本年度应还本息。

  五、还款说明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8月20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1为正常还息日。毕业当年12月1日和次年12月1日为宽限期(17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宽限期为三年),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同,目前为年利率4.9%)从毕业第三(四)年起,除自付利息外,每年11月1-12月1日间按照贷款本金偿还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当年的9月20日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此外还包括自付利息,就此完成还款。

  六、违约后果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学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资助中心和开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公布违约学生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诚信是金,请您按时足额还款,珍惜个人诚信记录,切勿自己的人生留下诚信“污点”。

  联系电话:0358-7627367

  地址:孝义市府西街交通局办公大楼三层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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