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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19-01864
著录日期:
2019-04-10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19〕20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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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孝义市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吕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八化监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国家、省、吕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诚信守法水平,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提升食品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用农畜产品监管。在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高毒农药用于农作物生产。严格监管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加大对食用农畜产品的例行监测,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农畜产品运输、存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畜禽疫病防控,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加工环节。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狠抓食品生产源头,开展酒类、桶装饮用水、食醋、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和豆腐、熟肉等食品小作坊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酒类、肉类、生鲜乳及乳制品、儿童食品等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整治力度,重点治理批发市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场所、流动摊贩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频次,聚焦公众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消费数量高、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重点抽检农兽药残留、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等问题,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回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严厉 查处利用网络、会议、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以校园内及周边200范围为严管区域,针对家长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督促有效落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今年70%的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管理。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服务单位人员健康、场地环境、清洗消毒的管理。在流动包餐、学校食堂、大型宴会厅等集中就餐单位推行食安责任险。做好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做到提前介入、责任到人、规范操作、保障到位。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紧抓疫苗、中药饮片、含麻含特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加大对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村卫生所、美容美发机构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药械化安全法定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扎实开展药械化专项整治,特别是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从非法渠道购进、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行为。配合上级开展零售药店挂证行为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五)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要从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微信朋友圈、媒体舆情等方面收集线索、发现案源,特别要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监督抽检发现的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属实问题,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要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品种开展突击检查,对涉及多个环节、上下游源头延伸的案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有效合力。 

  (六)深化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省级食安市创建成果,推进餐饮服务标准化规范建设、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品小作坊示范店达标验收等工作。推动示范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安全水平高的示范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引导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小餐饮、餐饮摊贩四类经营主体向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引导公众到安全等级较高、满意程度较高的良心饭店、放心超市消费。通过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信息传递和风险预警作用,调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风险高低,实施分类监管,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产品抽检、监管执法、消费警示、案件查处等信息,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模式,倒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安全关。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引导消费者规避风险、参与监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重要公共安全问题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析和研判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日常监管、专项行动、宣教培训等工作的需要。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食品药品协管员作用,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沟通联动,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要抓好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畜牧中心要抓好养殖、畜禽屠宰和生鲜乳收购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环节以及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市公安局要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市教育科技局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大经费投入,实施明厨亮灶管理,积极改善校园食堂环境条件。市城市管理局要做好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的统筹规划设置。市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组织协调、联合执法、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违规。要围绕监管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应用双随机检查、督导检查、暗访检查、监督抽检等手段,加大对食品药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化解风险。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劣食品药品、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规标注误导消费、滥用农药兽药、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倒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及食品药品安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力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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