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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19-02397
著录日期:
2019-07-29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19〕43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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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吕梁山东麓,为典型的黄土丘陵地貌,国土面积全部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排查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68处。按规模划分:大型7处、中型93处、小型168,按类型划分:塌陷155处,滑坡31处,崩塌79处,泥石流2处,构造地裂缝1处。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2019年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孝义市气象局预测,2019年降水量430mm—450mm左右,与历年相比略偏多,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平均气温略偏高。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方面,由于我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活动导致山区持续上升,盆地相对下降,夏、秋季降水诱发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因近年来矿业开发、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由于各类不当削坡、填方等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不断增加,进入主汛期后,若在时空上降水量分布不均,局部连续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综合预测:2019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其它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预计全市防治地灾形势严峻的总体格局不变,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可能比2018年增多。我市2019年面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我市属于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貌类型属吕梁山东麓中低山,采煤活动强烈,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太汾高速公路、南同蒲铁路、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结合我市实际具体防治区如下: 

  1.340省道、梧西线、新榆线、兑柱线、胡水线、杜石线、孝午公路及主要乡村公路沿线区域,重点防护道路两侧边坡因雨水渗透及重力作用发生崩塌、滑坡。 

  2.介西铁路兑镇至阳泉曲段,防止因采矿活动、工程开挖破坏铁路安全地质条件引发地质灾害。 

  3.孝柳铁路孝义段周边地区,重点防护铁路两侧及隧道因雨水作用引起崩塌与滑坡;特别是杜村段应密切监测由于无主小矿山采空对铁路安全的影响。 

  4.各煤矿企业及周边地区,重点预防因雨水沿采空地裂缝渗入引发地面塌陷,对村庄和乡村公路造成损害。 

  5.中铝孝义铝矿五个矿区、阳泉曲镇、西辛庄镇、南阳乡、杜村乡、下堡镇等涉矿区域,重点预防汛期采场和工程深挖高排区域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造成人员伤亡灾害。 

  6.境内各矿山企业特别是河流沿线的矿井,要预防废弃矿渣堆放河道和沟谷引发泥石流。 

  7.黄土陡坡下村镇、学校、医院、矿山企业、居民点、城乡结合部位、工矿临时生活生产区,防止汛期山体滑坡、崩塌灾害。 

  8.近年来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为重点防控区。 

  上述重点防治区受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点防范。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区,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应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进行明确并上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以《条例》和《实施意见》为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市、乡、村及有关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状,发放“一书两卡”,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加强对各重点隐患点督导检查。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职能分工、强化目标责任依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之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全面做好群测群防。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市、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的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对我市已建成的隐患点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要保证专业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大力布设雨量计、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简易监测仪器,提高雨情监测和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发挥专业监测体系在关键部位的预防作用。要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在强降雨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要充分保障应急经费,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要尽快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各级应急分队和防治专家在高危时段要进驻片区值守,技术支撑单位要根据雨情、灾情变化做好值守计划。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在开展“三个专项行动、高陡边坡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重点为高陡边坡分布的城市人口集中居住地、露天开采、排土场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要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底”的总要求,重点对高陡边坡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结果和防灾措施建议报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汛期要通过拉网式排查、重点核实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根据灾情、雨情发展变化情况,遇有重大转折天气前,原则上要组织开展一次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进行预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加快推进治理进度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对已查清的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个人)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报市政府后,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治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演练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群众防灾、识灾、避灾能力;对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监测人员要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基本掌握“四应知、四应会”。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演练力度,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完成一次以政府为主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掌握防灾预案、预警信号、避灾线路、避灾地点,遇到险情能够有效避险、有序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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