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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0-01052
著录日期:
2020-05-06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0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0〕18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0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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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2020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2020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孝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在2019年建设11个美丽乡村的基础上,2020年再规划建设10个示范村,示范引领全市村庄建设提质升级,实现“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目标,结合孝义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在去年实施1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再综合考虑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集中打造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以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服务设施配套为主攻方向,重点培育,全面推进,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示范村,以此为标准带动全市农村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进全面小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要编制、完善示范村实用性规划和建设方案,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确定村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产业发展方向、乡村建设风貌、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和标准,针对示范村的热点、重点和突出问题,准确提出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项目,分批有序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农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文化传统等实际,突出建设重点,挖掘文化内涵,保护与活化传统村落、古老院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展现地域特色和乡土风味。
  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示范村要选择人口集聚、班子团结、产业发达、基础条件较好、传统特色突出的地方,并尽量集中联片,以便公共资源、基础设施共享。空心凋敝严重、人口衰减迅速、确定为整体搬迁和合并村不列入示范村范围。区别示范村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建设和整治标准,不搞“一刀切”和“面子工程”。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里子、后面子”的建设原则,分步骤、分层次扎实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宣传发动群众,克服“坐等靠”思想,提高村民参与建设的自觉性,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坚持以村为主。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以乡镇、村为实施主体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强支持和指导。
  三、主要任务
  (一)拆违治乱
  全面清理示范村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对影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危旧房屋、残垣断壁、废弃建筑、构筑物等予以拆除,确保村落建筑整洁有序。重点整治村庄以及河道、交通沿线等范围内存在的乱堆、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占、乱拉、乱架、乱搭、乱建等“十乱”现象,把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管理好。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占用公路打碾、晾晒粮食及柴堆、煤堆、料堆、粪堆等各类堆场,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及时开展闲置土地和违建地块的拆后利用,及时种草栽树还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城乡环境整治中心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垃圾治理
  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市场化”“专业化”是示范村垃圾整治的前提条件和长效根基。
  在此基础上,各示范村要因地制宜,完善村庄保洁体系,确定收运处置模式,增加基础设施配置,清理陈年、面源垃圾,建立卫生长效机制。示范村清扫、保洁、转运覆盖率达到100%。
  完善村庄保洁体系。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和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配备稳定保洁队伍,添置收集、转运车辆,分片细化工作任务,按时进行巡检督查。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走出国家大包大揽困境。
  示范村实现垃圾分类率100%。对新冠肺炎防护、防护垃圾进行针对性收集,对可堆肥垃圾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
  确定收运处置模式。结合财力、区位、地形、人口规模等,科学确定垃圾分类收集、收集方式、运输方式、处置方式等,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定时、定点、定区域安排车辆直收直运,日产日清,避免收集点、垃圾池桶的二次污染。
  增加基础设施配置。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填埋场或区域填埋场以及渣土场。示范村结合本村实际和规划,新增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桶、垃圾箱、集中堆放点等,配套收集、转运机械设备,保障村庄保洁制度的顺利实施。
  清理陈年、面源垃圾。全面排查,摸清底细,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彻底清理村内村外路边、河道、沟渠、边坡等处的所有陈年垃圾、面源垃圾及杂草杂物。
  建立卫生长效机制。示范村要建立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清扫保洁机制,落实人员、制度、职责、经费等,确保垃圾设施正常运行;要建立农村环卫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居住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整治中心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污水处理
  因地制宜,结合农村污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高标准建设示范村生活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与改厕有效衔接。科学选择处理工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治理工艺路线、设备选型,既要从长远着想,适当超前建设,也要考虑投资大、投产后的长期运行和费用来源问题,避免闲置和形成负担。城市周边,城中村可新建和完善管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人口比较密集、经济相对发达的村庄和乡镇(街道)可采用集中式(以村或联村)的污水处理厂站;人口分散、地形限制、经济不发达、相对干旱的地区可采用分散式的污水处理站降低成本。优先推进环境敏感区域(如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康养旅游区等)、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城乡环境整治中心、畜牧中心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厕所改造
  加快农村厕所改造进度,新建改造公共厕所,推进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
  示范村要全面完成改厕工程,达到农村卫生厕所标准,已建和新建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厕所改造覆盖率应达到100%,标准为水冲厕所。
  厕所改造可采用不同的推进模式,如统一招标采购厕具,统一实施;统一招标采购厕具,乡镇(街道)组织施工;由乡镇(街道)统采厕具,乡镇(街道)施工。
  重点推动村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乡镇(街道)卫生院、乡镇(街道)机关卫生公厕建设和改造,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公厕。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爱卫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村庄绿化
  村庄绿化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基本条件,绿化覆盖率高、生态环境好是宜居、宜游的“美丽底色”。
  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大力新植和补缺村庄树木、灌木和花草,推进村庄山体绿化、道路绿化、环村绿化、出入口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校园绿化、河岸绿化、拆违植绿、拆墙透绿等,创建绿色生态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广场、游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
  合理选择绿化设计和乡土树种,结合当地人文传统和民风民俗,体现地方特色。尽可能地保留村落、庭院以及所辖区域原有树木,不能轻易砍除。
  种管并重,把绿化管理、树木养护在村规民约中加以规范,落实责任到人,建立长效机制。
  绿化应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民的接受能力,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切忌盲目仿效城市绿化模式。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风貌提升
  在财力保证的情况下,适度进行村庄风貌整治。风貌整治应参照《吕梁市乡村建设风貌整治技术导则》,结合村庄实际实施,因地制宜,从建筑形式、外立面色彩、建筑高度、村落环境、景观小品等方面着手,传承和打造当地建筑材料和传统特色,彰显孝义精神。杜绝“涂料刷墙、彩钢板上房”的做法。
  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要重点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修缮和保护,活化利用历史遗存,精心设计和施工,恢复传统古街巷和古院落、古街区,传承历史风貌,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路、水、气、热、电、讯等基础设施是示范村建设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保障。
  新改扩建进村大道、产业大道、环村道路、大街小巷、村组入户道路和桥梁等,修缮现状破损路面,配套公交站、停车场及其设施。
  新建、改造供水工程,解决人畜吃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提高水源可靠率和供水普及率,提高生活质量,改善村民健康。
  整合部门资金,进行村庄供电线网的改造提升,新建和完善村庄通讯设施。
  抓住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收官之年的机遇,积极摸排,保障四类重点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有条件的村庄,积极进行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提高村民生活品质。 
  实施亮化工程,在村庄主要街道、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场所新建照明设施,改造原有路灯为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气公司、热力公司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公用服务设施配套
  要配套公用服务设施,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示范村乡风文明建设,传承乡村文化。
  拾遗补缺,新改扩建文化广场、乡村记忆馆、村级组织活动中心、红白理事厅、戏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室、公共浴室、便民服务中心、养老院、图书室、夜校、健身娱乐设施等。
  村牌村标是乡村的“精神堡垒”,没有村标的示范村须新建一处入口村标。村标设计要深入挖掘自然环境、人文内涵,提炼元素,造型要体现村落精神,展示村庄主题,含义深刻,特征明显,简洁大方。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文明和谐风尚,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和“道德模范”表彰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使村民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有明显改善,为示范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市宣传部(文明办)、组织部、卫健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产业发展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要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金,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的产业配套。对示范村的农村产业形态、生产方式、资源利用、经营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指导优化。通过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争取达到50万元以上。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农民年可支配收入争取达到1万元以上。
  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统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选择条件较好的示范村,建设以红色旅游、康养小镇、度假村、乡村旅游为主的景区,推进文旅融合,培养产业支柱。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农经中心
  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2019年1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顺延到2020年,与今年确定的10个示范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考核。
  (一)第一阶段:前期启动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
  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摸底调查,按照要求确定示范村名单,完成各村实用性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和建设项目审定工作。报送审定程序为:村申请——乡镇(街道)初审——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复上报——吕梁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
  (二)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2020年5月1日—10月底)
  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到人,措施得力,要准确把握时间进度,5月份全部开工,8月份有明显成效,10月份基本完工。
  (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2月底)
  主要任务:11月,各乡镇(街道)对照标准,进行自查验收,查漏补缺,积极整改。12月初,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奖优罚劣,对整治建设成效明显,工作突出的先进乡镇(街道)、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取消或降低奖补资金,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报市政府约谈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及时解决资金整合、项目报批等相关问题,措施到位,跟踪问效。要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包示范村制度,包联领导亲自抓、带头干。乡村两级是建设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主要责任,统一认识,扎实推进。坚决克服去年在规划设计上精力多,在项目落实上打折扣的问题,克服观望思想,不拖拉推诿。
  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统筹安排项目,细化目标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工作合力。适时组织观摩和现场推进会,提高业务素质,抓点带面,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规划、分类实施
  各乡镇(街道)在去年示范村实用性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的基础上,根据需求确定内容,根据实施确定深度,迅速编制、审查、批复村庄规划,挑选出村内最急需、最基本、最突出、最惠民、最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作为年度目标上报审定。
  在此基础上,市领导组办公室要确定去年11个、今年10个示范村的建设项目和投资总额,明确时序和要求,作为规定动作,成为责任目标,加以落实督促,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村选择实施其它项目,作为自选动作,整体推进,作为示范村考核验收的辅助指标。
  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审定后,规划设计单位分别编制各村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小读本,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向村民发放,以便群众了解和监督,促进项目的实施。
  (三)保障资金、落地项目
  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各乡镇(街道)要集中精力和财力,加大力度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对示范村建设给予倾斜支持,集中投入。
  各乡镇(街道)、村主动出击,利用集体经济,吸纳社会力量和银行贷款,引导农民筹资投劳,积极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等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要发挥资金效益,加强管理,保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要努力形成“政府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财政奖补、农民筹资筹劳”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保障项目实施。
  (五)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要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正确认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白此项工作对于自身的巨大益处,克服“等靠要”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积极配合和参与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考核、有序推进
  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评价体系,调动和激发各级各部门创建美丽宜居乡村的积极性。把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纳入乡镇(街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美丽宜居乡村创建成效与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部门、驻村挂职干部、帮扶工作队员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挂钩,奖优罚劣。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全面推动。严格督查考核,对照考核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进度关,采用月调度、季通报、年评比的考核办法,对成效显著的总结推广、奖励表彰,对工程滞后的挂牌督办、约谈问责,对敷衍应付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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