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切換到繁體版
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1-00174
著录日期:
2021-08-1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1〕19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打印】
   

【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咨询】政府办 信息科 782816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期盼,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一)扩大公开范围和深度

  1. 加大转型发展政策公开。市政府网站开设 “转型发展”栏目,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内容,方便各类市场主体找政策、办服务、解疑惑,为各项转型政策的推广推行、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市政府网站开设“规划计划”栏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主动公开本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及解读,做好各有关单位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及市直各有关部门)

  3.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开设“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征地信息公开”等栏目,发布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内容,公开与各类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土地征收等信息;发布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目录清单;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公开各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就业、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解读,以及工作推进情况、改革创新成效亮点等;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及时发布“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跨市通办”等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及市直各有关部门)

  4. 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做好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及相关报表公开。积极推进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公开。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

  5. 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开设“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完善就业、教育、生态环境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2021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中5件民生实事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信息。增设“函复类文件”栏目,主动公开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及其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局及市直有关部门)

  6. 做好涉疫信息公开。坚持生命至上、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做好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传播,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1.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

  2. 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3.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文件属性应当被定为主动公开。多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上沟通力度,关注本领域本系统最新政策要求,对存在变化的目录要及时更新完善、优化调整。要进一步抓好已公布目录的执行,定期跟踪评估完善。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拓展施行领域,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坚决杜绝只公开目录不公开具体内容的情况。(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1.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开展便民答复。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 提升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综合选用发表文章、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多样化解读率要达100%,政策文件未附多样化解读材料一同报批的,一律不予发文。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拓宽解读发布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政报、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除政府网站外其他渠道发布的解读数量占解读总量不得少于50%。各级各部门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可以申请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对被采用的综合点击量、社会反响等进行评选,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依据。

  3.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今年9月底前在市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开设“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业人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鼓励政策解读精准推送,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推送服务,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扶贫扶困、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政策宣传册及宣讲会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打造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平台,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更好满足市场主体政策需求。(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主动性,完善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加强研判处置,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全面核查并公开已做出的承诺落实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网站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严格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2021年底前,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优化考评体系,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季度抽查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党政信息网络中心)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不得私自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快手等各类新媒体账号,未经规定报备程序已经开设的要立即关停。确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要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逐级报我市网络中心、市政府、吕梁市政府、省政府备案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政府公报工作。做好政府公报双月刊的刊登、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报,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做好市民服务中心赠阅点展示、管理等工作,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全面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依托“信用吕梁”网站,充分利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严把“双公示”数据报送的规范关和时效关,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各级各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于信用主体名下进行公示,杜绝错报、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信用修复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要求进行核查,严禁出现初核超期、省级复审或国家终审被拒绝的情况。企业信用修复通过国家终审的,相应处罚信息要及时在“信用吕梁”网站同步更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四、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强化机构职能。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家、省、吕梁市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应分别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抓实培训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本单位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各级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不重视、敷衍了事,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将视情况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相关文档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

地址:孝义市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358-7828576

版权所有: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晋ICP备11003284号-1   网站标识码:1411810001

晋公网安备 141181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