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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1-01123
著录日期:
2021-08-20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1〕23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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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政府办 督查室 782881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方案(试行)》已经七月二十七日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吕梁市爱国卫生工作及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成果,建立“规范公平、以奖代补、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提升全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现制定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方案(试行)。

  一、奖补资金及范围

  每个乡镇(街道)10万元/年为基数,市财政设立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160万元/年,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16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

  二、奖补原则

  (一)坚持结果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爱国卫生工作及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任务。

  (二)发挥撬动作用。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村庄(社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爱国卫生工作及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经费,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三)体现奖优罚劣。建立指标量化考核体系,对各乡镇(街道)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三、奖补方式

  2021年先行拨付每个乡镇(街道)5万元作为基础资金,其余奖补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年底兑现。2021年7月起,每个月对各乡镇(街道)至少考核1次并一条龙排队,对后5名乡镇(街道)依次扣除1万、0.8万、0.6万、0.4万、0.2万元,分别依次补给前5名乡镇(街道)。

  2022年起1月起,每个月对各乡镇(街道)至少考核1次并一条龙排队,对后5名乡镇(街道)依次扣除1万、0.8万、0.6万、0.4万、0.2万元,分别依次补给前5名乡镇(街道)。奖补资金半年兑现一次。

  四、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抽调农业农村、城管、卫健等部门人员成立考核组。制定《孝义市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开展,每月通报考核结果。财政局依据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考核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考核评分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各方监督。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市考核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各种津补贴和福利费用及其他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奖惩兑现。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市政府分管领导将约谈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连续三次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将约谈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并取消该乡镇(街道)年终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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