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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02591
著录日期:
2021-12-02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受灾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1〕43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受灾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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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受灾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受灾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9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受灾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雨涝灾害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保证受灾群众住房安全,贯彻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加快做好雨涝灾害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修缮工作,切实保证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以布局结构合理、规划科学规范、工程质量保证、灾民群众满意为总体目标,确保在春节前受灾户全部安全入住,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三、实施对象及类型

(一)对象

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或住房受损后鉴定为一般损坏较轻房屋、C级、D级危房,且没有其它安全住房的农户。每户农房损毁程度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农房安全性鉴定报告确定。

(二)重建修缮类型

1. 鉴定为一般损坏较轻、C级或窑洞二级的农房修缮加固;

2. 定为D级或窑洞三级农房及倒塌的房屋原则上拆除重建。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建档

1. 专业检测机构给各乡镇(街道)提供鉴定为一般损坏较轻、CD级或窑洞二、三级的受损农房鉴定报告

2. 各乡镇(街道)对照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名单,2021115日前 一户一档建立重建修缮档案,内容包括户主基本情况、农房受损情况(间数、面积、房屋受损照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信息,分类组织重建修缮。

3. 受灾农户向所在村集体提出重建修缮申请,村集体收集汇总上报所属乡镇(街道)审核后存档。

(二)规划选址

1.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各乡镇(街道)组织确定重建规划区,尽量向中心村、中心镇集中,对选址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步做好雨涝灾害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入库。

2. 重建(含新建或原址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和其它灾害易发区建房;修缮房屋可参照专业机构出具的农房安全性鉴定报告的建议进行针对性修缮加固。

(三)科学设计

各乡镇(街道)组织,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引导农户先建基本住房,便于以后扩建。住建部门无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标准房屋设计图集受灾群众选用。

(四)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建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统一落实手续办理、统一落实施工队伍、统一组织实施重建修缮工程。

1. 组织符合重建修缮的农户分别填写《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开工登记表》和《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修缮登记表》

2. 组织重建(新建)的农户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建设用地和规划手续,房屋建设用地和规划手续由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审批。

3. 按照设计图、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及省住建厅印发的《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冬季施工技术要求》(晋建村函〔20211648号)进行重建修缮。住建部门无偿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建修缮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五)组织验收

各乡镇(街道)在房屋重建修缮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填写《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竣工验收表》,将新建修缮方案、开工登记、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归档。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组织受灾群众有序入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是此次重建修缮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细化重建修缮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对灾后重建的重要安排部署上来。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扎实推动受灾农房重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市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推进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好上级政策要求,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宅基地建房质量安全管理、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自建房规划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组建专班,横向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纵向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服务乡镇(街道)开展好灾后重建修缮工作。

(三)严格公告公示。以村为单位,对拟给与重建修缮补助的农户户主、身份信息、家庭人数、住房情况、鉴定情况、补助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情况报所属乡镇(街道)核准。因雨水长期浸泡造成地基不稳等特殊原因,导致受损农房经安全鉴定后再次出现受损程度加重的,住建局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再次进行安全性鉴定,相应调整受损等级,并及时公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受灾群众的政策宣传引导,倡导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大力鼓励和动员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住房因灾受损严重的村民自愿到城镇购买住房并退出宅基地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收回,补偿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次财政重建修缮补助资金可用于补偿村民进城购房支出。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建立重建修缮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具体包括: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信息表、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受损住房安全鉴定报告或对一般损坏较轻房屋的评估意见、住房受损情况照片、新建住房的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住建部门或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现场检查记录资料、开工登记表、竣工验收表等资料。

(六)强化督查指导。市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成立督查指导工作组,深入一线督查指导,确保各项重建修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乡镇(街道)受灾农房重建修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信息表.doc

2.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修缮登记表.doc

3.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开工登记表.doc

4.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竣工验收表.doc

5.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修缮工作流程图.doc

6.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工作流程图.doc

7. 孝义市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进度周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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