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清洁取暖“煤改电”用户实施过渡期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从2017年开始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并暂定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取暖用电实施三年的电费补贴政策,到今年已全部到期。为保证“煤改电”居民用户能正常取暖,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煤改电”用户过渡期取暖用电费进行补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7年、2018年列入市政府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计划的居民用户,共计1649户。2019年列入市政府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计划的用户,补贴到期后也适用本通知。
二、补贴期限
从2021年10月开始到2023年3月底结束。
三、补贴标准
“煤改电”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根据供热用电产生的费用核算补贴金额,每户居民每个采暖季市政府补贴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补贴办法
“煤改电”居民用户电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在每个采暖季结束一个月内,由国家电网孝义公司向所涉乡镇提交居民用户供热用电产生的费用明细单,由乡镇核实计算后统一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到乡镇,乡镇负责分发到户。
五、本通知有效期内,如上级出台新的补贴政策,则在新的补贴政策实施之日起,本通知自动作废。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