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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50916
著录日期:
2022-06-03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2〕16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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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和遏制“两高”问题的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散煤清理,深入开展焦化、水泥行业、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扬尘专项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强化考核问责,推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攻坚目标

(一)主动承担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责任,立即采取超常之计、拿出超常之举、使出超常之力,高标准、严要求地解决突出问题,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年内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退出全省后3位,力争退出后5位。

(二)全力攻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发改委“两高”项目督查、黄河流域警示片、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省生态环境厅定点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过剩焦化产能压减任务,依法处置违法建设焦化项目,严厉打击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

(三)全力攻坚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和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加大工业治理和散煤管控力度,确保冬防期间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攻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聚焦环评、能评、产能、取水许可、干熄焦建设、卫生防护距离搬迁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对接沟通,确保不折不扣按照上级要求整改到位,实现问题清零,交账销号。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孝义经济开发区、能源局、工信局、水利局、梧桐镇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攻坚重点治理任务

(一)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水平

1.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要求,焦化企业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5.5米以上机焦炉干熄焦建设、热回收焦炉湿熄焦装置节水型熄焦工艺(吨焦耗水量不大于0.4吨)改造,2022年10月底前保留焦化企业完成干熄焦建成和熄焦工艺改造。中兴、东义2户水泥企业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开展耐材行业提升改造。建设全密闭物料大棚减少无组织排放,对除尘、脱硫、脱硝设备实施升级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联网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开展发运站提升改造。建设全封闭作业区(或集装箱),完善防尘网,道路及储料地面全部硬化,不得有破损路面,至少配置高效吸尘车2辆、洒水冲洗雾炮车1辆,加大定期喷淋、清扫地面力度,建设标准化车辆冲洗装置,全面控制煤炭储存、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2022年10月底前10户发运站全面完成全封闭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4.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排查“散乱污”企业,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5.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最大程度争取省、吕梁市资金支持,确保年内行政区域内散煤全部清零。(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责任单位: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6.优化清洁取暖路径。加快晋能孝义电厂配套环状管网建设,同时利用焦化余热作为补充热源,2022年10月底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同步淘汰落后热源企业。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热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7.加强散煤管控。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后仍然使用散煤的,从严从重查处取缔。同时倒查源头,对销售散煤企业一律高限处罚。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8.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加强重型运输车辆污染控制。坚持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把汾介路、司梧线、孝介大道(梧桐街至兴安段)等城区周边主干道路作为“严管路段”,对国II、国III以下运输车辆,无牌无证、抛洒、跑冒滴漏、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严厉查处,并倒查源头企业和工地,对运输车辆和源头企业严查重处。

责任单位: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攻坚专项行动

(一)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0.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化工、焦化、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等单一、低效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的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抽检工作,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充分利用走航监测等手段,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1.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以化工、焦化、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高温天气高温时段错峰生产。城市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高温时段错时作业。采取措施引导公众错峰、错时加油。完善园区、公路、铁路监测点位设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与执法联动,充分发挥走航监测的精准溯源和固定监测点位作用,及时精准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工信局、商业总公司

(二)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2.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加强采暖期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精准开展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特别是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企业,制定并在显要位置设置“一企一策”公示牌,明确预警级别、管控环节、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确保秋冬季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

责任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13.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配合吕梁市全面完成全市相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全面推进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应急减排措施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按照吕梁市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确保预警期间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4.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

15.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加强柴油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加大柴油使用环节抽测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业总公司、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六、攻坚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一线工作法”,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抓业务必须抓环保”,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横向联合,尤其在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领域,协同作战,形成攻坚合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组建专门队伍,加强执法力度,采取点穴式、机动式等方式,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常态化执法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办要采取“四不两直”和晨查、夜查、突查的方式,对照企业问题、整改时限、整改举措定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督政”和“督企”并重,督查乡镇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把工作方式和重心放在查阅资料、检查现场上,真查、实查,真正掌握基层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发现的组织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环保责任不落实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对问题屡查不改、存在重大环保问题的企业,要及时落实关停措施。对工作严重履职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抓一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纪人员,予以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


解读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吕梁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 大气科 782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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