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机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西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15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吕梁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函〔2021〕5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满足地方分级管理对调查数据的需求,由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组织实施的农业、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及市民化、劳动力、生产者价格等调查工作已覆盖我市所有乡镇、街道,其所取得的调查数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化对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持,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二、大力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
(一)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级国家调查队加强协作,大力支持我市居民收支调查大样本轮换、农作物调查、畜牧业调查等样本轮换中调查网点的落实启动工作,确保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开展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政策和部门数据等信息,并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信息调查研究等方面及时提供协助。
(三)加强调查工作保障落实。市财政局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把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承担服务地方的调查项目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要进一步支持国家调查队伍建设,把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党校和相关干部培训计划。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国家统计局要求,解决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支持改善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的办公条件。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持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的工作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坚持实事求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二)持续落实国家调查方法制度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支持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列为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三)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孝义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 办公室 0358—762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