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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95848
著录日期:
2022-10-2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2〕33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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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欢度国庆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按照国家、省、吕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紧盯重点领域,严格安全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实际,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涝、雷电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汲取事故教训,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监管。要落实人员,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1.煤矿: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井田范围内重点部位24小时巡查制度。不仅在大雨暴雨期间强化风险隐患巡查,也要在雨后及时排查井田范围及周边关闭井筒(口)、地面沉降裂缝、排洪工程是否畅通等情况,认真研判每轮强降雨雨中、雨后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隐患及安全影响,坚决防范水害事故。要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加强短时强降雨的临灾预警,实行直达煤矿负责人预警“叫应”,通过电话、短信平台、相关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发送安全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极端天气条件下停产撤人制度,发现重大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信息,科学组织救援。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员等紧急撤人的权力。(应急管理局牵头)

2.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消除和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紧盯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尾矿库排洪系统、浸润线、排尾工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外包单位管理工作,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大行动”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检查;进一步开展以尾矿库、堆料场、储存场、淤地坝、赤泥库为重点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正常运行堆料场、尾矿库、淤地坝、赤泥库,全部实行安全生产挂牌管理。(应急管理局牵头)

3.危险化学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格管控生产储存购销环节、交通运输环节、废弃处置环节,全面开展化工产业转移项目专项整治;加强对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并正常投入使用,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是否完好运行,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按标准规范设置远程监控、报警联锁、紧急切断等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以及装卸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企业开停车、检修维修、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情况检查;开展对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每日安全承诺、中控室24小时值班、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销售环节资质查验、登记、落实“一书一签”发放和索取等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变更管理制度、异常工况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线岗位职工应知应会及应急处突能力等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应急管理局牵头)

4.长输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网现状普查,查清各类管道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主管部门、安全现状和重大危险源等相关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督促管道企业设立管道保护专责机构,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行管道保护分级负责制和全员责任制,落实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建立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巡查巡护等制度,定期开展培训考核,按期更新完善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与所涉乡镇(街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管线管网沿线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长输油气管道由能源局牵头,城镇燃气管网由城管局牵头)

5.建筑工地:吸取离隰高速一标段自然灾害教训,立即对全市位于河道两岸低洼地带、沟道内的所有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督促在建工程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配备配齐雨水情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确定专门监测预警人员,确保各类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工地每个工点,做到第一时间避险撤离。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要坚决停止施工,严防事故。同时,要重点检查在建施工工地塔基基础、龙门架基础的安全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外脚手架的安全排查,特别是桥梁、河边工地等支撑系统和脚手架的检查和整改加固情况;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特别是高边坡、高切坡和深基坑的周边土体的观测检查情况;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建筑设施的检查和加固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外电防护、消防设备配备的检查情况;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应对情况等。(住建局牵头)

6.地质灾害:汲取青海大通县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教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专业化排查,对已发现的隐患点逐个核对,对已销号的隐患点回头看,对可能成灾的隐患点坚决管控,下游乡镇(街道)不仅要关注本辖区降雨情况,也要及时关注上游情况,做好会商研判,把握不准的及时撤离。特别是降雨量大的辖区,要全天候强化巡查,加大集镇、学校、医院、景区等重点区域,高陡边坡、尾矿库等重点部位,交通、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的巡查力度,对项目建设中的排土堆土、临时搭建工棚等行为要密切防范。西部山区要高度关注山洪易发区、高边坡山体、涉山涉水景区等重点区域,分配专人在重要点位盯守巡查,并做好动态巡查排查。在极端天气情况下,严禁任何户外探险、涉水活动,要及时劝阻在山间溪谷、浅滩水域内野游、露营等行为,坚决确保人员安全。(自然资源局牵头)

7.河道和城市防洪:认真落实险工险段和重要部位24小时值守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着力打击在行洪通道上违规弃渣、违章建设等挤占行洪通道行为。积极推进城镇防洪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城市排涝系统满足排洪要求,严格落实城市重点低洼地带应对防范和排涝抢险措施,抓好城市防内涝工作。(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牵头)

8.电力: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电力企业、施工项目等事故高发单位用电管理情况;漏电保护装置配备和检查维修情况;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管理情况;用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电力生产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持续开展对电力线路输电线路走廊、输电线路档距、弧垂是否符合标准、输电线路使用年限和老化程度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指导农村安全用电;定期对农村线路、村路灯、表后设备等进行日常安全维护管理。(能源局、供电公司牵头)

9.交通运输:汲取贵州三荔高速交通事故教训,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的治理和监控、路面管控;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临水、临崖的监测巡查,强化对易发生积水、崩塌、滑坡的挡墙、护坡、隧道口、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巡守。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情况,做足防汛准备;继续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依法从严查处“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农村公路长大陡坡、重点桥梁和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交通局、交警大队牵头)

10.消防:汲取长沙电信大厦火灾教训,立即对我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进行专项整治,分类组织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确保安全。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持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装饰、违规住人、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11、文化旅游:吸取汾阳市上林舍旅游景区游客坠亡事故教训,对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打击文旅行业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经营服务许可资质等违法行为;排查景区内电梯、缆车、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或检验合格证、运营许可手续、定期检测证明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加强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是否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12.食品药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产地环境、农药残留超标、粮食质量安全、“三小”行业、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进口冷链食品等领域,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和“昆仑2022”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重拳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管“四类药品”(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行业、保健市场,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从严抓好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科技支撑、信用监管、检验监测,突出抓好食品追溯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全力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市场监管局牵头)

13.校园安全:结合《孝义市中小学创建 “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试行)》,扎实开展“三大行动”,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持续加强校园安防建设,确保“四个百分百”全覆盖。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保证校园安全零事故。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知识素养和应急避险能力。重点推进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化品安全校园建筑安全等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月督导通报机制、警示提醒机制、校园周边协调治理机制、重要工作事项督办机制、约谈问责机制、学期考核机制。(教育科技局牵头)

14.特种设备:加强导热油锅炉、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定期检验、登记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对在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提升使用管理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水平。聘请行业内专家对特种设备突出问题进行专家会诊,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市场监管局牵头)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坚决防范各类事故。

三、加强执法力度,强化风险管控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近期各地事故频发易发所暴露出的问题,结合“两个行动”部署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严格执法,铁腕出拳,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不放心企业和事故易发领域要严格监管盯住不放,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高执法震慑力。同时,要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及专项整治,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各类隐患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测预报,落实落细“叫应”机制

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强降雨期间逐小时预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做到每小时关注一次。各乡镇(街道)提前果断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做到“达到预警阈值时坚决转移,发生险情异动时坚决转移,险情不能准确判断的时候坚决转移”,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落实转移避险措施,围绕“转移谁、谁去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去、转移群众怎么管理”五个关键环节,聚焦沿河小村、散聚小户、老旧危房人员,拿出具体方案措施。要强化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和临灾关停等响应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等各种途径,及时发布传递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预警信息,解决预警信息发布传递“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尤其注意外来人员,务必要提前将转移避险方式、路径、时间发送到本人,而且必须本人回复,严防小失误造成大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细化各自工作方案,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每月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形成工作清单。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深入企业一线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及时组织复查,做到闭环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方案、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每月29日前报市安委办。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企业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提高协调处置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企业或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持续做好事故处置等后续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办要联合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每半个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股 0358-787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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