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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0-04031
著录日期:
2020-11-20
标  题:
法官巧调解 再续亲情缘
法官巧调解 再续亲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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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孝义法院民事四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亲属间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原告任某光与被告任某盛系叔侄关系,被告任某盛与被告任某光系父子关系,原告任某光与被告任某光系同胞兄弟,相邻而居。原告任某光与被告任某光共兄弟三人,其父母建有房屋五间,1993年原、被告父母对上述五间房屋进行了分家析产,并立有分单,被告任某光分得西面两间,原告分得东面两间,中间的一间房屋作为养老用,当时作价1200元,分为三股,每股四百元,由三个儿子均享,其父母百年后由原告任某光、被告任某光以价款支付后可以占用,但长子只享有四百元的权利,不得占用该房屋。原告诉称其父亲在世生活由其照料,父母已将中间的房屋赠与其,为此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腾出该房屋并支付占用房屋的费用7000元。审理中,原告并未提供父母将房屋赠与其的相关证据。
  考虑到原告无妻无子,鳏寡孤独,年余花甲,原告的侄儿即本案被告经常对其生活起居有所照料,如果这起案件处理不好,不易于家庭和谐,还会使兄弟、叔侄之间几十多年的感情破裂。为此,团队负责人、主审法官就此案研究调解方案,并邀请当事人所在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在村委书记,多元联动,到诉争房屋处进行实地查看并现场调解。调解中原告又提出两项新的要求,一是要求二被告拆除院中的彩钢瓦顶,二是要求给付因停车问题被告任某光与其发生推搡导致其胳膊受伤的医疗费,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现场巧打“亲情牌”,从法律法规到村规民俗及道德规范对原被告循循善诱、耐心开导,并对数年来侄儿对叔的关照予以赞赏。见双方当事人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提出调解方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该案成功调解,不但有效化解了矛盾,而且消除了兄弟间的隔阂,挽回了他们的兄弟情、叔侄情,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供稿: 郭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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