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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1-00117
著录日期:
2021-01-15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判决首起离婚案件
孝义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判决首起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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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元旦刚过,孝义市人民法院全体民事审判团队即迅速安排认真学习《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全体民事法官不仅认真阅读理解条文,更是结合实际工作展开热烈讨论,让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针对马上开展的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探讨。

  民事一庭作为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庭,率先开展适用《民法典》的相关工作。在2021年1月5日开庭审理的两起离婚案件中,严格按照《民法典》中的离婚条款规定进行审理,并进行了相应的调解工作,对其中一起判决不准离婚后二次起诉的离婚案,对双方当事人结合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做了调解工作,终于让双方心平气和协议离婚,同时对子女财产做了合理的安排;对另一起离婚案件,经开庭审理,虽然原告坚持离婚,但原告离婚的理由均不符合《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据此,我院依法作出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供稿人:马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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