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是全国、全省酒醉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日,孝义交警市区一中队结合当前开展的“秋冬行动”,提前分析研判酒醉驾易出现的路段、时间、规律等,在辖区主要路口合理安排部署警力并设置检查点,行动中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醉驾驾驶1起。
2020年11月6日15时5分,吴*东,男,汉族,山西省孝义市人,身份证号:1423011986*12,(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吴*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晋J7*957黑色帕萨特牌小型汽车行驶至永安路与新义街丁字口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显示值测试值为74.5,ml/100ml,属于酒后驾驶。
2020年11月6日15时21分,霍*强,男,汉族,山西省孝义市*庄人,身份证号:1423011988*17,准驾车型:C1型,驾驶晋JM*700白色帝豪牌小型汽车行驶至永安路与新义街丁字口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显示测试值为52.3ml/100ml,属于酒后驾驶。
2020年11月6日15时17分,杨*潮,男,汉族,山西省中阳楼街道办事处*村人,身份证号:1423011989*11,准驾车型:CI型,驾驶晋JK8*13灰色速腾牌小型汽车行驶至永安路与新义街丁字口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显示测试值为90.2ml/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对吴*东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对霍*强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现违法嫌疑人杨*潮已被孝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孝义公安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驾车,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