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切換到繁體版
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0-01294
著录日期:
2020-05-18
标  题:
市民政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市民政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打印】
  民政工作面对着老年人、孤残儿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等,是社会上的困难群体,在疫情防控中他们比普通人面临着更多的困难。病毒无情人有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们积极行动、履职尽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当前民政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落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民政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服务机构、慈善捐赠、民政机关自身等方面的疫情防控作了专项部署,压实各级责任,先后召开多次党组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制定系列工作措施,完善防控体系。
  二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贴资金。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救助”。今年以来,纳入城市低保6人、农村低保33人,特困人员7人,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生活救助金1231.5万余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调标政策,补发2020年1-5月城乡低保调标资金120.65万元,2020年一、二季度城乡特困调标资金40.38万元。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提升救助时效性;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变化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及时动态调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上级关于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要求,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会同发改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按规定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1-3月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7.774万元。
  四是特困供养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照料服务。对居住在养老服务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除必须的生活照料外,由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每日的体温监测,生活居所消毒等工作。疫情期间,局党组分组对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疫情防控督查,为各养老服务机构送去了消毒酒精、口罩等防控物资;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我市各乡镇、街道与照料人已全面签订委托照料协议,我局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并协助做好特困供养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五是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对我市患新冠肺炎的患者,我们主动联系其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宣传救助政策,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力求做到早介入,早救助,应救尽救。
  虽然我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祈盼仍存在一些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疫情防控监督欠缺:二是主动发现机制有待加强;三是社会帮扶工作力度还有缺位。建议上级部门出台指导性较强的文件,加强培训或组织参观学习工作较好的地区,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开展。
相关文档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

地址:孝义市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358-7828576

版权所有: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晋ICP备11003284号-1   网站标识码:1411810001

晋公网安备 141181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