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处理费收取问题
写信日期 | 2022-11-22 | 回复部门 | 孝义市税务局 |
信件内容 | 关于2022年沿街商铺的垃圾处理费是否还需要收取,收取费用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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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2-11-24 |
回复内容 | 在孝义市城区范围征收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该项政府基金收费是按照《孝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孝政办发〔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2021年7月1日起,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文件规定的征收标准如下: 第二十四条 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置费收取标准: (一)常住居民按照每户每月5 元收取; (二)暂住人口按照每人每月2元收取; (三)旅店业按照每张床位每月5元收取; (四)餐饮业按照每平方米每月2元收取;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每平方米每月0.2 元收取(学校减半收取); (六)临时摊点按照每个每日1元收取: (七)娱乐场所、商业服务化门店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 元收取; (八)居民小区内营业性场所按照商业标准收取; 目前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未停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