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煤检、焦检、铝镁、治超营业站联合办公的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第8号
案 由:关于实行煤检、焦检、铝镁、治超营业站联合办公的建议
提 案 人:李立鹏 付一兵
答复内容:
委员建议提得很好,充分体现了节约办公的宗旨。在去年规划治超站时,市政府已充分综合现有煤检、焦检、铝镁等营业站,实行联合办公,如辛壁治超站、司马治超站、董屯治超站。但由于公路收费站点最终审批权限归属上级交通部门,市政府暂时不能将上述站点统一统筹规划。下一步在申请新的检查站点时,市政府将按照委员建议统筹考虑。
承办单位:政府办
负 责 人:郝永鹏
联系电话:7828003 7828004
二○○八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