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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煤检、焦检、铝镁、治超营业站联合办公的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第8号

  案    由:关于实行煤检、焦检、铝镁、治超营业站联合办公的建议
  提 案 人:李立鹏   付一兵
  答复内容:
  委员建议提得很好,充分体现了节约办公的宗旨。在去年规划治超站时,市政府已充分综合现有煤检、焦检、铝镁等营业站,实行联合办公,如辛壁治超站、司马治超站、董屯治超站。但由于公路收费站点最终审批权限归属上级交通部门,市政府暂时不能将上述站点统一统筹规划。下一步在申请新的检查站点时,市政府将按照委员建议统筹考虑。

  承办单位:政府办
  负 责 人:郝永鹏
  联系电话:7828003   7828004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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