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孝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16年10月由原“孝义市卫生监督局(所)”和原“孝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察大队”合并组建而成,是孝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在全市行使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孝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察大队成立于2006年6月。孝义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6年9月,2009年设置6个乡镇卫生监督站,2011年升格为正科级建制单位,更名为孝义市卫生监督局。2012年11月聘任28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市乡村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形成。2016年成为全省公共卫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首批试点、计划生育监督试点。
机构内设办公室、法制稽查科、宣传信息科和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四、五、六中队9个科室。拥有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装备3套,执法记录仪10台,便携式笔记本电脑25台,快速监测仪器设备34种40台。建成卫生监督局域网、办公网、短信信息平台、办公自动化网等四套网络和信息中心,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与国家、省市卫生监督信息联网。启用电子执法文书,实现卫生监督执法电子化。文书档案、执法案卷达山西省档案管理目标责任一级标准。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市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放射诊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卫生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人员构成情况
孝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工勤编制0名;实际61人;长期聘用临时工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三)本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监督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加强重点领域和社会普遍关注领域违法问题监督执法制度规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中医服务、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监督办法和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完善与公安、工商、教育、住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巩固部门间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
1、完成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卫计综合执法改革三定方案,合理调置科室人员到位,综合执法工作全面推开。实施网格内综合监督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和全行业监管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违规责任惩戒体系,完善制定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绩效考核等系列制度办法,构建权责统一、精干高效、科学管理的综合监督执法体制。
2、推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和规范智能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依托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云平台,建立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实现监督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信息及监管对象、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处罚结果全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发建设网格化监管软件系统,实现监督、处罚、查处、管理等工作内部流转。丰富和完善卫计综合执法网站、微信平台内容版块,更新发布工作政策动态;畅通网上投诉举报渠道。着眼于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可记录、可追溯要求,参考国家和市、县级监督执法机构装备标准,适应卫生计生现场执法需要,配置必要的快检设备、执法装备,配置必要的远程执法终端、现场取证工具、执法记录仪、现场打印设备和信息化平台支撑,建立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
3、以“三基”建设为轴线,打造两个试点。2017年我大队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三基”建设示范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示范单位。积极主动争取和利用好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党小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基层联系点契机,做到综合监督执法与试点工作双促进。全面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强化组织功能,机构改革与三基建设并重、支部建设与队伍建设并重、执法建设与提高服务并重、规范履职与探索创新并重,继续加强“三基”建设,做到“六个进一步”: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职能完善进一步推进、装备技术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目标举措进一步完善。
4、整顿医疗秩序,严查违法行为,争取在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上取得新进展。以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监督、职业卫生与放射、计划生育、中医服务监督为内容,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单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以积分作为证件校验依据开始积分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严格执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加大对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开展以医疗美容、中医药养生、“两非”等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
5、突出重点难点,加强风险防控,争取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上取得新进展。严查游泳场所、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7%以上。坚决打击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和新生入学体检筛查、春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全市各大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医疗机构推广空调清洗消毒技术,督促各单位对集中空调进行清洗消毒,并完善相关记录,提高我市集中空调监管水平和清洗消毒覆盖率。农村集中式供水(设计日供水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设计日供水能力千吨以上水厂消毒设施配备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方式改造率达90%以上,直饮水监测抽检以及备案工作市域全覆盖。
6、加强学习提高,掌握执法技能,争取在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以国家、省市各级监督执法工作培训学习交流契机,提升卫计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执法稽查,开展以“双随机”抽查、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监督员资质作风管理等落实情况的专项稽查,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行政执法案卷关键指标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培训。尤其在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上有所侧重,着力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尽快提升执法基础能力。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监管,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加强对可鉴定胎儿性别技术、设备和终止妊娠行为的监管,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试点工作框架内容构建完整,做出成效。
(四)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决算只包含本单位决算,不包括所属单位决算。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5742120.92元,上年收入决算5579163.7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项重点项目。
其中:财政拨款5742120.9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项重点项目。
三、支出决算说明
(一)2017年支出决算5888634.88元,上年支出决算5766470.7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项重点项目。
1、2017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决算5761874.8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退休1人、调出3人,其中公用支出420969.96元。(2)项目支出决算12676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主要项目是①临县第一书记经费、②城乡环境集中大整治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785.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53013.8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调整;(3)住房保障支出289836.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1)工资福利支出4826508.9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退休1人、调出3人;(2)商品和服务支出521779.9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项重点项目;(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6156.00元,与上年454,646.00相比增加17.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县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通讯补贴;(4)其他资本性支出4190.00元,与上年2,600.00相比增加61.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一台针式打印机和一台声级计。
(二)2017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决算资金4190.00元。
(三)2017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资金0元。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决算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元。其中:办公费0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0元、差旅费0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0元、维修(护)费0元、培训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重点支出和重要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决算支出重要项目资金126760.00元,主要用于临县第一书记和城乡环境集中大整治支出。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批复预算,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派驻临县第一书记和城乡环境集中大整治工作任务。
(七)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12辆、固定资产价值899289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537462.72元。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各类资金,包括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及其他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①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③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四、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2287.86元,上年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6892.4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上年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上年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12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2287.86元,上年决算支出136892.4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287.8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