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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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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孝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位于孝义市振兴街139号隶属于孝义市公安局,在业务上受吕梁市交警支队指导,是专职从事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孝义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车辆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以及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为重大活动提供交通保卫等
  目前共有内设机构23个,分别为(1)13个中队:市区一中队、市区二中队、梧桐中队、直属中队、胡家窑中队、南阳中队、偏店中队、驿马中队、阳泉曲中队、西辛庄中队、汾介中队、柱濮中队、客运中队(2)10个机关科室:办公室、秩序科、事故科、法制科、宣教科、安全监督科、车管所、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科技信息指挥中心、交通设施维护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交警队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105人;工勤编制24名;实际356人;长期聘用临时工213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公路安全和城市畅通并重,交通管理与宣传教育共举,深化队伍风险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科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道路交通违法查处不少于40万次,比去年增长14.2%,其中,“四涉三超一疲劳”、大货车占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查处要同比增长3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不超过5000起,比去年下降16.7%,死亡事故人数控制在65人以下,比去年下降5.8%,全力实现交警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明显增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大幅减少,死亡人数逐步下降,全力打造“全国县域百强第一方阵”中的县市级公安交警大队。
  (四)单位预算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预算,不包括所属单位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451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建设经费增加,包括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大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以及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建设经费增加,包括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大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以及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二)非税收入
  2019年非税收入计划5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2%,具体收费项目为:公安罚没收入533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51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建设经费增加,包括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大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以及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
  (一)2019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114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公用支出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336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建设经费增加,包括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大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以及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主要项目是:
  ①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 
  ②鉴定费100万元 
  ③标志标牌款20万元 
  ④一般公务业务费60万元 
  ⑤标线施划款400万元 
  ⑥厨房设备购置16万元 
  ⑦事故特勤费30万元 
  ⑧会议费3万元
  ⑨各中队日常运行经费225万元 
  ⑩大队民警差旅费15万元 
  ⑪宣传费20万元 
  ⑫护栏拆除翻新费用38.83万元 
  ⑬被装购置78.6万元 
  ⑭天然气款1.5万元 
  ⑮交通设施维护费160万元  
  ⑯培训费10万元 
  ⑰光纤租赁费100万元 
  ⑱装备设备购置312.6万元 
  ⑲中队租赁费32.39万元 
  ⑳大队及中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 
  ㉑改造电子警察路口800万元 
  ㉒大队水电费40万元 
  ㉓建立农村道路信息服务平台100万元 
  ㉔事故停车场费用82万元 
  ㉕信号灯电警卡口取电费25万元。
  (二)2019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建设经费增加,包括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大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以及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
  (三)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96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1.71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已故,不产生医疗费用。
  (四)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16个,预算资金2106.8万元。
  (五)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个,预算资金182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51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建设经费增加,包括市区二中队改造200万元,大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以及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元。
  (七)重点支出和重要项目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安排重点支出(重要项目)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大队及中队办案区改造500万元支出和改造电子警察路口工程800万元。
  (1)大队及中队办案区改造的绩效项目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我市的人流、车流大幅度增加,道路交通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大队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万起。但与此不相匹配的是,大队及各基层中队的办案场所都建造15年以上,设施陈旧、区域狭小,已无法满足大队的工作需求。根据吕梁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安交警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建设》的要求,需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对大队、胡家窑中队、偏店中队、梧桐中队、事故科等5个办案场所的改造,实现全流程智能化办案。
  预算办案区改造工程组织实施情况及实现目标采取的措施。
  经大队前期多次实地调研,每个办案区改造预算需100万元,5个办案区预算为50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大队前期已组织相关人员赴太原等地进行了参观考察,汲取了先进地区全流程智能化办案区的先进经验。待大队办案区升级改造完成后,大队的队伍监督管理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将会大大提升。
  预算办案区改造工程取得的成效是大队办案区承担着全市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按照吕梁公安交警支队要求,在2019年5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大队在前期招标工作开始之前的同时,已开展了规划设计和前期的建设工作,确保了改造工程能够如期完成,为我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提供更大的助力。
  (2)改造电子警察和卡口路口工程绩效评估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我市的人流、车流大幅度增加,道路交通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尤其是三条省道(汾介线、孝辛线、340省道)大货车流量大,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是造成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2.21”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道交通秩序管控,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精神和吕梁市公安局《关于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交通管制的通告》精神,我大队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对上述三条省道和城区主干道上设置安装大货车靠右行交通管制设施设备和对电子警察、卡口等设备进行改造。
  预算改造电子警察和卡口路口工程组织实施情况及实现目标采取的措施是
  1、根据大队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实施上述工程预算为800万元,来源为财政拨款。
  2、大队根据“2.21”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道交通秩序管控,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精神和吕梁市公安局《关于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交通管制的通告》精神,大队对三条省道和城区主干道上设置安装大货车靠右行交通管制设施设备和对电子警察、卡口等设备进行改造,实现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不断增强。
  预算改造电子警察和卡口路口工程取得的成效是根据“2.21”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道交通秩序管控,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精神和吕梁市公安局《关于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交通管制的通告》精神,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大队负责对我市三条省道安装大货车靠右行交通管制设施设备和对电子警察、卡口等设备进行改造。工程完工后,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将大大改善,交通事故持续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有效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不断增强。
  (八)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10594.87平米,固定资产价值25877064.04元;(2)车辆74辆,固定资产价值10772899.46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4026660.3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实行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从2005年以来,全市预算草案全部按照部门预算的模式编制。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数量为54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2万元。其中: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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