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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胜溪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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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孝义市胜溪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成立于2014年1月,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与孝义市张家庄水库管理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湿地公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
  政策;
  2、拟定公园总体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园的管理、保护与利用;
  4、做好公园及周边区域资源现状的普查、评价和科学规划工作;
  5、定期开展湿地资料的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开发利用活动对湿地的影响以及动态变化趋势,并按规定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6、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湿地保护资金,用于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
  7、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保管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为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生物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登记造册,同时形成图片或影像资料;
  8、保护湿地水资源,对因水资源缺乏导致功能退化的天然湿地,应当通过调水等措施补水,维护湿地生态功能;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土地开发、环境保护、安全保障、消防、社会治安等项工作;
  10、统筹公园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1、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设置各类标志、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
  12、负责公园开发项目的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
  13、配合相关部门,审批游乐设施及旅游服务项目,监督管理景区旅游服务质量;
  14、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5、协调公园所在乡(镇、街道)、村,做好涉外事务工作;
  16、负责及时处理公园内的来信、来访、投诉等事务;
  17、负责公园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18、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19、承办孝义市水务局、孝义市林业局和孝义市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孝义市胜溪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名;实际0人;长期聘用临时工10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管理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政廉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强省级标准化建设,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两个作用”,团结全体干部职工,实现湿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赢得新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无漏洞
  管理处紧紧围绕湿地公园安全运行,找准定位,突出重点,在以日常管理和规范运营为载体的同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完善巡查、值班、观测、预警机制,确保湿地公园安全全覆盖。提升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救生员联络方式,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力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力争实现全年湿地安全运行无事故。
  2、加强管理机制,提升湿地周边环境
  (1)对湿地公园范围确权定界,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立界桩、界碑,严查侵占辖区资源、违章建筑、挖洞、打井等违法行为;
  (2)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周边及上游兑镇河、下堡河、柱濮河河道植树造林力度,提高植被覆盖率,提高其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
  (3)加强湿地保育区建设,扩充水生植物,营造生境岛、构建繁殖巢、建设生态廊道、野外投食及建设生态围栏等,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和恢复,提高保护恢复成效,打造鸟类栖息地;
  (4)组织高校大学生开展鸟类、水文、气象、水质等科普监测。
  3、规范运行管理,打造全国一流湿地
  (1)筹建和完善领导组织机构;
  (2)配齐配足符合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以国家级4A景区、国家级湿地公园、省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为依托,精心打造国家5A级旅游景区;
  (4)按质按量储备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储备。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形象
  (1)着力维护、更新湿地公园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加大点击率,提高知名度;
  (2)与山西、孝义等大型电视媒体合作,制作不同季节的形象宣传片,在高速路上设置几块宣传形象广告,增强辐射力;
  (3)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推动湿地公园青年文明号创建步伐;
  (4)继续开展一月一个主题的“主题月”活动,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如赏花、踏青、钓鱼、环湖自行车赛、文艺演出团队运动拓展活动等主题月活动,丰富市民文化精神生活;
  (5)打造婚纱摄影、微电影拍摄基地;
  (6)邀请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来园调研、座谈,集思广益,共谋发展。
  5、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社会品味
  (1)建立湿地植物园、科普展馆、展览馆,收集展示相关成果、物件、历史、文化资料,提升品位,增加公园的历史感,文化感和厚重度,打造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因地制宜,结合各景点文化和特色,打造生态、自然、人文、环保的湿地特色景观;
  (3)建设水车、吊桥等精品景点;
  (4)建立大学生、中、小学生学习、实践基地,提升湿地公园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化性质;
  (5)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完善湿地配套功能,启用时代门游客服务中心,为游 客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接待、导游、宣传服务功能。
  6、科学规划,加强招商引资,提升竞争力
  (1)科学招商引资,积极稳妥推进与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对孝汾大桥以东的一期、二期工程合作项目的建设;
  (2)合理规划锦绣江南、避暑山庄、养生休闲度假项目和团体运动拓展训练体验型项目等工程;
  (3)与金龙山风景区、湿地公园、三皇庙、森林公园、曹溪河统筹协调发展,发展文化旅游转型产业,打造我市的文化旅游朝阳产业。
  7、推进文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扬党的先进性,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确保每一次学习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效果;
  (2)继续坚持每周二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坚持每月28号的工作例会制度,总结经验,汇报工作,筹谋计划。坚持技能比武、岗位竞赛,开展各种应急演习,全方位增强管理队伍的保障能力和应急水平。坚持举办培训、讲座等各类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策法律水平。开设道德讲堂,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和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
  (3)按照市委部署,有计划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改进作风,树立形象。
  (四)单位预算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预算,不包括所属单位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04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非税收入
  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204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
  (一)2021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21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奖的减少。其中公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1835.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主要项目是:
  ①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万元;
  ②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
  ③申报国家重要湿地费用8万元;
  ④2021年旅游厕所升级专项资金5万元。
  (二)2021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上年支出为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94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
  (3)农林水支出1100万元,上年支出为0万元。
  (三)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21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奖的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安排重点支出资金1835.8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支出,其中:
  ①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万元;
  ②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
  ③土地补偿款316.96万元.
  (八)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收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万元和山西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支出,其中:
  ①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万元;
  ②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0平米,固定资产价值0元;(2)车辆0辆,固定资产价值0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682513.3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实行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从2005年以来,全市预算草案全部按照部门预算的模式编制。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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