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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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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从省林草部门获悉,《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并于日前由省政府印发,将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预案》明确,我省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预案》指出,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等级。根据森林草原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研判气象、地形、可燃物、周边环境等因素以及是否威胁人员安全和重要目标,科学安全组织施救。立即就地就近组织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航空救援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5月15日印发的《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李杰华)


(原标题:《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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