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孝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印发实施《中共孝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孝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2024年孝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等法治建设工作文件10个,函件13件,明确党委11条、政府10条主要职责。在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法治孝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和‘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任务,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综合一窗”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通过一个窗口流转闭环式审批服务模式,企业开办平均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天压缩到0.5天,审批效率提升79.6%;推行工程建设5类“极简”审批模式,重点项目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实现5日内办结。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的真金白银政策,全年为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4136.25万元。开通“政企通”服务平台,梳理发布惠企政策54条,兑现惠企资金1.17亿元,额度、利用率吕梁第一。持续推进“三化三制”和“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等改革,涉及标准地改革的7项区域评估全部取得批复,出让“标准地”12宗1629.73亩,全代办项目117个。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对13起涉企挂案案件调卷审查。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察服务中心,对园区企业面对面开展司法服务。在全省率先通过法定程序将每年11月1日确立为“民营企业家日”,举办了首届民营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0条改革措施,成立了民营企业诉求协调解决工作专班,真心实意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司法部门、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参与政府常务会等涉及研究重大事项会议,全年共对133件涉及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民生实事票决制,经过广泛征集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多轮会议研究、人大会议表决,确定我市5件民生实事清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推动民生实事全部办结。
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规定,共审核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6件,做到应审尽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工作机制,实现“即时清理、动态调整”。同时,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审查16件。定期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等开展清理工作,全年清理3件。
四是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全年我市5个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对市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行为、行为决策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共提供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901余次。
(四)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为期5天的“2024年度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政法专题培训”,全市各乡镇(街道)和重点执法部门负责人、一线执法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员、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群体分批次参加。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学习培训11次。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中共孝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孝义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持续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交通运输、文旅、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从源头上促进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整改,印发《中共孝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不折不扣推动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对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承接情况进行评估,全面了解赋权事项实际承接运行情况,按要求完成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清单”,调整赋权后我市乡镇(街道)承接的执法事项平均减少20项,确保赋权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创新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强化诉调、警调、检调、访调联动,通过律师参与调解、多部门联合调处等形式,全年完成调解案件1609件。新组建金融纠纷矛盾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开展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义派出所矛盾纠纷“三调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该所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信访流程规范化、信访事项信息化“三项建设”,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受理办理、督查督办信访事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规范信访秩序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全省“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效果。我市律师队伍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全年累计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次,开展公益服务200余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023件,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75件。
三是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其中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件。同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耐心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案件16件。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涉诉案件定期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开展诉前调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以案为鉴不断改进工作,全年办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1件。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强化。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关注关切,全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等各类政府信息831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已全部按期依法答复。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全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41次,发布意见征集16期、公开答复咨询建议59条。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各方面工作,先后接受人大、政协定向督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共40余次。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建议、提案交办会,政府系统承办的142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32件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制定《督查检查工作计划》,细化分解《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红黄蓝绿榜”通报制度,按照“分类交办、及时跟进、定期通报、适时报告”工作要求,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围绕民生实事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等事项任务,直插基层一线,建立卡点台账,清单督办加快工作落实。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占用耕地等线索问题,持续用好市长直通车制度,直批快办、跟踪到底。针对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消防“七个文件”落实、推进殡葬改革等,深化“13710”督办系统应用,线上线下、跟进销号。全年共电话督办180余次,下发督查专报14期,督查落实领导批示590余件(次),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七)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完善。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建成功能完善、设备先进的应急指挥部大厅,初步构建起“1支应急综合救援队+15支消防专业救援队+3支社会救援队”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高标准完成111名消防协管员招录,建成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新建城东、城南、农业园区3个消防救援站,新购买7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23辆小型水罐消防车。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免费“安全体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展全市性防汛救灾演练和各专项应急演练,承办“应急使命·吕梁市2024年市县地震应急综合演练”。
(八)全民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市司法局、教体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法治进校园,全年我市中小学生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观摩学习等各类活动40余次。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全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4·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学习、普法宣传、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书籍3000余本,宪法宣传彩页40000余册。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多轮次、不同主题的培训,持续建强“法律明白人”力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定《2024年孝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工作,带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按时完成年度书面述法。先后共召开13次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营商环境、行政职权下放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每季度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为市级领导及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全覆盖订阅《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制定印发《孝义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制定施行“3+X”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先后共召开22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会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书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能源法》《文物保护法》等重要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法治思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政府各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组建了公职律师队伍,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仍存在重发文轻备案、重事前审查轻事后监督等现象;普法工作的创新性不够,精准性、针对性还需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与执法部门协同协作和执法衔接还不够顺畅、行政执法质量还不够高;个别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执法工作中有时存在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吕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孝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不断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制度保障,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防止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公平对待企业的政策文件及时废止或修改。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效年”,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统筹涉企行政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预防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作用,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跟踪问效。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从强化普法宣传、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入手,做细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三)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四)持续推进全民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抓好“八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继续牢牢抓住普法实效提升。探索构建“1+1+3+6+N”的普法宣传新模式,即:每月开展“1”期线下法治实务大讲堂,开展“1”场线上普法直播“云课堂”,制作“3”部法治文化宣传产品,普法讲师团开展“6”场普法宣讲,“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N”场次。提升普法教育培训实效,将普法重心向一线法治建设工作者倾斜;优化教育培训课程,主动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优秀讲师进行授课,让参与者学到“真功夫”,获得“真提升”,解决“真问题”。继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效用发挥,让普法阵地真正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