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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市委、市政府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将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着力构建权责明晰、依法履职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执法质量效能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中共孝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202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8个,办理相关法治建设事项函件25件,有力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聚焦效能提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效年”行动,健全完善民营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与部门“双包联”+专班推进模式,强化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全年累计减免税费1174万元,兑现惠企资金2767万元,以真金白银的“硬举措”托底营商环境“软实力”。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大力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5类极简审批,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开工等51件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次办理、高效办成”。成功举办第二届“民营企业家日”主题活动,隆重表扬41户优秀民营企业和20位杰出民营企业家,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企的浓厚氛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全年共审查16件。定期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清理,全年共废止或修订3件,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坚持依法行政,构建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坚持将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提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十五五”规划编制、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159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群众期盼。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向吕梁市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本级备案2件。建立健全常态化清理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即时清理,确保文件合法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顾问团队,深度参与市政府及各部门重大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支持。全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600余次,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法律风险。深化府院联动良性互动。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协同法院成功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0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机制,整合文旅、司法、法院等部门力量,为非遗活态传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规范执法行为,彰显公平正义法治底色。以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拳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法治思维培育。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化实务培训,全年组织学习培训11次,参训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法治讲座15场,覆盖群众近4万人次。针对青少年群体,深入开展“法护春苗”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讲50场,覆盖师生8万人次,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印发年度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建立事前释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机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担任评委,对6个部门的普法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推动普法责任落细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检查实施清单934项,发布监管动态56条,录入监管行为2710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梳理公示行政执法主体44个、行政检查主体42个,以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标准文书格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全年共办理免予处罚案件73宗、从轻处罚364宗、减轻处罚98宗,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切的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起,推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较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安全生产领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576户次,发现问题隐患8376条,立案处罚1307.6万元,关闭取缔38户,约谈29户,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食品药品领域完成监督抽检1920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81起,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深化依法治理,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基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访、调解与行政复议、诉讼的有效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以信访工作“三项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四访一包”工作机制,全市信访总量、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3.47%和27.43%,信访秩序持续向好。打造吕梁市首家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培育新义“蓝马甲”、崇文“四位一体”等群防群治品牌,完成新义司法所标杆化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和重点村(社区)法官工作站(室)全覆盖。创新打造公安“永安调解工作室”,新成立婚姻家庭矛盾调委会、新义街道警司联动调解室,推动社会矛盾柔性化解。全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13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增效,完成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302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开展公益法律服务200余次,让法治阳光惠及更多群众。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依托12309、12315、12345、市长信箱等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12345平台受理工单27886件,按期办结率97.4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并办结群众咨询诉求207件、投诉举报14件。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网等平台网上立案3103件,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498件,处理34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7万元。接办各类欠薪案件1344起,为218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178.75万元。16个乡镇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15件,成功调解167件,调解率77.7%。规范行政争议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7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8件,纠错12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65件,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45%,有效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构建起全方位、无死角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00余条,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办结24件,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实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整治“两违四乱”工作,通过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12345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排查等方式,核查行政执法行为线索1230条。对4个乡镇(街道)、4个重点执法领域进行实地督查,评查案卷454宗,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0余条,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督查问效。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办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直插基层一线,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全年开展电话督办180余次,督查落实领导批示450余件(次),有力推动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七)强化应急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高标准建成集实时监测、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于一体的应急指挥大厅,实现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储备、定期盘点、及时更新各类应急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多部门联动机制,防火期内联合开展防火督导、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形成工作合力。全年修订完善应急预案12项,组织开展各级应急演练120余次,整改重点区域隐患51处。通过举办安全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以赛促训、以赛促学,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扛牢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等10余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和吕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孝义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带头学法,筑牢思想根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将学法制度常态化。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书目,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和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送法进机关”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三是坚持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累计接受人大、政协组织的定向督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监督活动40余次。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建议提案交办会,带头压实办理责任,政府系统承办的135件人大代表建议、151件政协委员提案均按时限要求全部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服务市场主体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持续提升,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四是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的效能和长效机制建设仍需加大力度。

四、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短板弱项,持续精准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深化依法履职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建设法治有为政府。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极简审批”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把制定程序关、合法性审核关、备案审查关,定期开展文件清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实现新提升,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公正。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管理,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行政执法铁军。

(三)在健全监督体系上实现新作为,全力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支持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完善执法案卷评查、监督检查与评议考核机制,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在多元化解纠纷上实现新进展,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审理程序,提高办案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提升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和渗透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五)在夯实队伍基础上实现新加强,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并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丰富法治专题培训、旁听庭审等学习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进一步突出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导向,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孝义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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