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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62县(区)考生可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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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从省招考中心传来消息,今年重点高校招生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我省共有62县(区)考生可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其中,36个县区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2个县区为省级脱贫县,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包括盂县、黎城县、应县、绛县。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李林霞)


(原标题:我省62县(区)考生可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