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权利人证书遗失后,在补发不动产权证之前,需刊登遗失声明公告。
申请人王三全、武二俊将不动产权证号:晋(2023)孝义市不动产权第0001597号证书丢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王三全、武二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孝义市振兴街金晖盛世风情4号楼1单元28层2802(中1)的不动产权证丢失,面积:98.8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晋(2023)孝义市不动产权第0001597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前)向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孝义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8-7875211
特此公告
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