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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张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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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权利人证书遗失后,在补发不动产之前,需刊登遗失声明公告。

申请人张宝金将房屋产权0013131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2003)308号证书丢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张宝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孝义市新义街人印北区3幢3单元1层101号房的房屋产权证丢失,面积94.9平方米房屋产权0013131坐落孝义市新义街人印北区3幢3单元1层101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面积94.8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3)308号。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前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本机构直接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孝义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8-7875211

特此公告

孝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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