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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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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住院患者急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4月山西省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急诊费用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3〕6号),从5月1日起,参保患者因危、急、重症在医保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转入医保定点机构继续治疗的,急诊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统一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畴,按一次住院执行相关报销政策。经抢救无效在院死亡的,急诊抢救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医保报销范畴,按住院政策报销。急诊治疗终结未转住院的,急诊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孝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