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海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职工工龄认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国企的职工,都需要通过招工的形式进入单位。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以职工档案材料为依据,根据招工表或者劳动合同、转正定级表来确定初始工作时间。因此档案资料不仅是证明工作经历和工龄的重要依据,而且直接影响着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依据。
1989年10月5日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企业招用临时工,应当由企业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计算连续工龄,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身份是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档案里须有原始的当时当地劳动部门的招工手续。
二、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被录用为长期工或者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三、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后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不包含事后补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