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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0年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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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一年一度的冬季集中供热即将启动。为确保2020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吕梁市供热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孝义市2020年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要求
  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圆满完成2020年度冬季城市集中供热任务。
  三、总体目标
  (一)2020年冬季集中供热热源4个,包括楼俊、东义、金岩、城东,全市城区供热总面积为1480万㎡,运行换热站258座。其中: 
  1.楼俊负责城东支线17座的换热站供热,承担供热面积为60万㎡。
  2.东义负责梧桐街支线34座的换热站供热,承担供热面积为260万㎡。
  3.金岩负责迎宾路、新义街、胜溪街、湖滨路、敬德街支线77座的换热站供热,承担供热面积为410万㎡。
  4.城东负责崇文大街、振兴街、建设街支线130座换热站的供热,承担供热面积750万㎡。
  (二)2020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运行换热站18座。具体为: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换热站7座。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换热站6座。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换热站5座。
  (三)2020年冬季集中供热期为5个月,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18℃±2℃。
  四、重点任务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如期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目前未完工的各类供热工程,于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并认真组织竣工验收。
  2.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推进一网和二网的平衡改造,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并进行运行调试。
  3.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对供热重点部位、重要设备、人员值班、运行安全进行再检查,及时彻底消除问题隐患。各小区庭院供热管网系统要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不漏热、不失水,10月20日前各系统、各环节具备运行条件。
  4.加强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在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的同时,开展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特别是加强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
  5.保障供热生产燃煤燃气的储备与使用。提前做好燃煤储备工作,保证启动前和严寒期阶段的供热燃煤储备率。提前统筹协调矿区供热用气总量,保障矿区供热燃气充足稳定。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各热源厂提前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10月5日完成一网注水,10月15日完成二网注水,10月30日开始升温,10月31日晚上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稳定运行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1.加强阶段运行管理。
  (1)初寒期(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15日):认真做好住户室温抽测,保证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做好运行调整,科学经济运行,注重节约能源。
  (2)严寒期(2020年12月16日—2021年2月25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所有锅炉房高效连续供热,并全面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供热。
  (3)末寒期(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持续抓紧抓实安全运行,认真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
  2.加强故障应急处置。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重要设备、易损备品备件一备一用。11月1日开始,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备勤状态,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
  3.加强用户诉求服务。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居民供热效果不好,及时拨打供热服务热线,抢险维修队伍15分钟到达现场,小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超过24小时。
  4.加强供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责任,认真做好重点设备定期巡查,细致做好关键部位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供热安全事故发生。
  5.加强值班值守管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满水升压日至停热停炉日,24小时值守,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用结算:以热源计量表数为准,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热源费。其中:楼东、东义、城东二期结算价格23元/吉焦;金岩、城东一期结算价格25元/吉焦。
  (二)采暖费用收缴
  1.收缴标准。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19〕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17元/㎡;机关团体每采暖期27元/㎡;商业每采暖期31元/㎡。
  2.报停办理。本年度不用热的用户,在10月15日前提出申请,符合报停条件的,缴纳30%的基础热费,以及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流程。
  3.收缴办法。10月31日前,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将本年度采暖费用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
  4.严格收缴秩序。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严厉查处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依法处理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
  5.严禁搭车收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收费行为严禁“搭车收费”的通知》(孝政办发﹝2019﹞82号文件)中有关收取采暖费的规定,严厉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六、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运行管理、强化供热稽查、严厉打击窃热盗热行为、举报公示等措施,保障《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