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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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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本通知
  二、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范围
  公文公开属性的范围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
  三、确定公文公开属性类型
  文件的公开属性认定要与公文的产生同步进行,随公文一同报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坚持按照“依法、及时、高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照有关要求,
  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对于转发类公文,应根据所转发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转发公文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所转发公文没有确定公开属性的,原则上应重新确定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不可夹带“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
  三、严格公文办理流程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在拟定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报批前公开属性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起草单位要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以及是否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性审查。对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作退文处理。对涉及公平竞争无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无合法性审查的,作退文处理。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涉及到的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由起草单位负责该文件的公开属性认定工作。
  四、建立健全源头动态调整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逐步扩大文件的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滥用,并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建立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乡镇、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或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的文件,严格按程序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要做好设施配备保障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二是要及时公开发布。公文正式印发后,各级各部门要将主动公开发布的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对于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市党政网络信息中心要及时将公开文件与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上关联发布。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标对表,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工作短板。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根据检查结果和考核结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等懒政怠政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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