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孝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全市实际,编制《孝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孝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通过开展收集政府相关政策、各类规划和充电站建设现状,对可建站资源进行现场调研,预测电动汽车发展规模和充换电需求,合理布局充电设施,从而提出了规划内容。《专项规划》具体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现状分析、发展需求预测、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投资与成效分析等12个章节。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截至2023年底,我市上户新能源电动汽车3336辆,建成充电站52处,公共充电桩229台,专用充电桩73台,中心城区覆盖率较好,乡镇覆盖率较低。
第二部分需求预测,根据测算,全市2024年和2025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将分别达到5365辆、6156辆。按照省《规划和计划》桩车比力争达到1:6、1:5的要求,全市公共充电桩累积量分别达到895台、1232台。
第三部分规划布局,公用充电设施选址按照因地制宜、分散布置、方便使用原则,优先选择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桥下空间;其次为大型商业综合体、景区、公园、文体场馆等地面停车、加油加气站。专用充电设施结合单位、企业自有场地进行建设。自用充电设施结合居住区停车场进行配建。同时,在规划的点位外适宜建设充电设施的位置,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可向能源部门提出报备申请,纳入规划管理。
第四部分建设模式,考虑到引导各方投资建设的话,投资建设方较多,充电桩品牌较杂,充电桩标准不一致,统一管理及安全防范难度较大,也不利于建设平台监测服务。为此建议,公用充电设施按照土地实际使用权选择建设模式:对使用权不属于个人的,由市属国有企业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公开选择合作单位进行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对使用权属于个人的,可选择与市属国有企业合作建设运营或者独立投资建设运营。
《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省、吕梁市三年行动计划精神,起草了我市的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共4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明确到2025年底建设目标,全市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的桩车比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充电距离小于1公里,边缘地区充电距离小于3公里;1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规划城乡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快镇村公共充电网络建设,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加快单位内部专用桩建设,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营水平。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强化充电基础设施部门管理。三是创新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模式。鼓励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示范单位示范小区建设,推广充电设施智能充电技术。
第三部分政策支持。包括简化审批流程、加强金融支持、强化土地保障3项支持政策。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落实3项保障措施。
政策咨询:孝义市能源局 法规股 0358-79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