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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孝义市“一河一湖”片区E-07-03地块控规调整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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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孝义市“一河一湖”片区E-07-03地块控规调整方案的批复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调整动因:一是孝义古城南侧缺少综合能源站布局,沿时代大道新增一处综合能源站,方便群众使用,优化全市加油加气充电站布局。二是结合孝义古城保护开发建设,在古城西南入口处增加综合能源站,有利于提升片区形象,服务古城旅游发展。


政策咨询: 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0358-785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