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乡村公墓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孝义市拟出台《孝义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核心目标:规范管理,公益惠民,生态节地
规范管理:明确乡村两级(乡镇、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服务、监督等全流程规范,填补管理空白,提升治理水平。
坚持公益:强调公墓的“非营利”性质,禁止变相经营、对外销售、联营转让承包。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杜绝乱收费。
生态节地:大力推行绿色殡葬,严格控制墓穴面积,鼓励生态安葬,减少硬化,保护生态环境。
二、适用范围:乡村公益性公墓
本办法适用于孝义市辖区内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公益安置服务的殡葬设施。
三、关键内容和亮点规定
1.科学规划选址:公墓建设需纳入全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严格选址禁区: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以及“三沿六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国道/省道、铁路、河道沿线可视范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水库堤坝区)内新建或改建散葬坟墓。选址需考虑人口、土地、交通、环境、民俗等因素。
2.建设标准突出“生态节地”:严格控制面积:独立墓位≤0.5平方米,合葬墓位≤0.8平方米。推行生态建设:提倡地上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减少硬化。绿化面积需达标(村级样本要求≥30%)。推广生态葬法:公墓内必须规划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区域,并鼓励采用这些方式及骨灰撒散。提倡卧式墓碑:降低视觉影响,更显庄重简洁。配套便民设施:根据需要配备道路、停车场、厕所等。
3.明确管理主体与责任:
谁建设谁管理:原则上以行政村(或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建设管理的,村集体为管理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管理的,则乡镇政府为管理单位。
专人负责:乡镇级公墓需配备至少2名专职管理人员,村级至少1名。人员待遇有明确保障渠道(市级财政保障乡镇级,村级由村集体承担)。
工作经费保障:为每个乡镇级公墓提供2万元/年、村级1万元/年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4.规范收费与服务:
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局制定,仅包含墓穴用材成本和管理费用,严禁擅自收费。
服务透明:管理单位必须在服务场所公示公墓性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流程、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合同:需凭火化证明提供墓位,并与逝者家属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出具安葬证明。
禁止强制消费:不得巧立名目收费、误导强制消费、限制使用自带合法丧葬用品、收受索取财物。
5.强化安全管理与文明祭扫:
安全保障:配备人防、物防、技防设施,专人负责防火、防盗、绿化保洁、档案管理等。
文明祭祀:加强祭扫高峰服务保障(卫生、错峰、交通、火源管理),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植树缅怀等绿色文明方式。严禁在公墓内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
代为祭扫:鼓励管理单位为居民提供代为祭扫服务。
6.严格禁止行为(红线):
禁止在公墓外建坟、变公益为经营、用财政/划拨地建经营公墓。
禁止在公墓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建造豪华墓、活人墓、宗族墓。
禁止对外开展墓穴经营活动、接纳遗体土葬。
禁止炒买炒卖、违规转让出租墓位。
禁止非法侵占公墓用地。
7.墓穴使用周期与管理:
使用周期为20年。到期需继续使用的,应提前办理续用手续。
逾期处理:到期未续办手续的,按无主墓穴处理。
8.健全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实行“一墓一档”,妥善保存入葬人员信息。
财务管理:村级公墓财务收支必须纳入村务公开,定期公布。
监督检查:市民政局负责常态化监督和年度检查。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同监管。
9.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如封建迷信、违规建设经营等),明确了责令停止、治安处罚等处置措施。
对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焦点关注
公益性保障:政府定价、禁止经营、经费支持、服务要求等核心条款均指向确保公墓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
生态节地导向:小墓穴、生态葬、卧碑、少硬化等是贯穿全文的硬性要求和鼓励方向。
移风易俗:严格禁止封建迷信活动、焚烧燃放,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
长效管理:20年使用周期、无主墓处理机制、常态化监督检查等确保公墓可持续、规范化运行。
基层落地:明确了乡镇、村的管理责任和人员经费保障,为政策在基层执行提供支撑。
五、实施展望
该《办法》正式施行后,将有力推动孝义市乡村殡葬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葬式生态化。通过强化政府监管、保障公益属性、倡导文明新风,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政策咨询:孝义市民政局 殡葬管理股 0358-7635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