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排查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的通知》(晋环便函〔2024〕225号)有关要求,我市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10个。我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2024年9月24日-10月8日)
监督举报电话:0358-782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