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审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日常业务。具体负责党建、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保密、财务、资产、统计、信访、接待、安全、宣传、培训、下乡、扶贫、计生、卫生等工作。
2.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社、机构编制和离退人员管理与服务。
3.负责纪检、监察、工、青、妇等。
4.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5.拟定审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6.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7.对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进行审核。
8.组织开展全局审计业务工作目标考核。
9.负责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
10.负责局机关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
11.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
12.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13.承担局机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14.组织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15.负责督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审计项目执行和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
16.负责督查审计工作制度和行政效能情况。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
1.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3.组织审计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4.组织审计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负责政府采购审计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1.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科教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3.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的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
(四)经济贸易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1.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
2.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
3.按规定市对有关部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4.承担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工程决算,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工作。
(六)法制审理股
1、收集法律知识、政策规定,监督各业务股室政策法规运用情况。
2.负责审计业务的质量检查,复核局内各股室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3.组织各业务股室的法律政策培训与指导。
4.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社会保障审计股
1.组织实施由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吕梁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开展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保障基金审计。
2.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审计。
3.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4.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八)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1.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
2.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3.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4.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5.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6.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