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工信和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孝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孝义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
(四)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申请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负责我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七)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九)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
(十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十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制度,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十三)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
(二十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八)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投资促进及进出口工作;贯彻国家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三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十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三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全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三十四)编制全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三十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
(三十六)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十七)拟订全市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三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三十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十)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2.与市能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能源局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市工信和科技局不再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市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工信和科技领域节能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日常业务。具体承担会务、文秘、保密、信访、统计、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三)投资与规划股。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市有色金属、建材、新材料等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原材料和新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原材料和新材料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资管理体系。
(四)技术合作与创新股。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承担全市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消费品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承担全市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五)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质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六)化学工业股(交通物流股)。承担全市化学和焦化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和焦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化学和焦化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资管理体系。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七)信息化推进股。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重要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指导软件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
(八)市场运行与对外贸易股。指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组织拟订市内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
研究商贸领域的发展趋势、体制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等综合政策及建议;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组织起草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市进出口商品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和对外贸易统计工作。
(九)市场建设与电子商务股。执行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研究拟定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安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拟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安排流通企业发展资金,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直销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商贸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十)商贸服务管理股。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
(十一)国企国资管理股。研究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培育新动能,加快转型发展。协调所监管企业生产要素,推进所监管企业之间的协同协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科技监督与成果转化股。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科技创新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我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和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
(十三)高新技术与人才工作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问题。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合、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科技外事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际及涉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任务与交流事宜。
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下属单位
1.单位名称:孝义市商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商务服务中心)为市工信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商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二)掌握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做好对外贸易统计工作,为全市外贸外资外经提供服务支持。
(三)为规范全市成品油流通、专业商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及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四)为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提供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服务;为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提供服务保障。
(五)为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鼓励企业、市场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六)为全市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供辅助工作,提出解决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问题的建议,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
(七)做好商贸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建有关工作。
(八)协助主管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等服务工作;对全市拍卖业、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等商贸行业的安全检查提供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工信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具体承担会务、文秘、保密、信访、档案、培训、党建、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市场运行股。为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提供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服务;为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提供服务保障;对全市拍卖、租赁、居民服务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流通、二手车流通等商贸行业的安全检查提供服务工作;做好商贸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建有关工作。
(三)商贸服务股。为全市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供辅助工作,提出解决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问题的建议,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为规范全市成品油流通、专业商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餐饮、住宿、物流、商贸服务业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协调服务工作。
(四)外经外贸股。掌握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情况,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为全市外贸外资外经提供服务支持;做好对外贸易统计工作;做好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五)市场建设和电商股。参与拟定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为商业体系建设及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提供服务保障;规范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产业,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推进落实电商项目,为全市电商孵化基地建设运营和电商平台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2.单位名称:孝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市工信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参与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三)提出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改革和发展意见;负责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上级财政相关扶持资金的使用,推荐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相关资金项目。
(四)监测、分析、研判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运行态势,提出对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促进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改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指导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工作。
(六)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推进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七)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事、外经、外贸以及外资引进和利用有关工作;组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各类中介组织(机构)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九)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扶持奖励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人才需求、项目推介等服务。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
(十二)完成市工信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中心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宣传、党建、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宣传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助提出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发展规划股。参与制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中长远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研究提出推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指导中小企业外事、外经、外贸等工作;参与组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三)经营指导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以及产品展销展览等活动;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指导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发展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和再就业工作;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创业指导和项目推介等服务。
(四)科技质量股。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支撑体系;扶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参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鉴定的有关工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配合做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激发双创活力,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
(五)融资财务股。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导、推动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推动中小企业股改、上市、支持混改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六)服务体系股。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人才开发、引进以及职工教育、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培育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人才需求,产品推介等信息发布服务;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帮助做好维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减负增效工作。
(七)经济监测股。监测、分析、预测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运行态势和发展特点;调查研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类型划分和认证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统计数据、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和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五、领导信息
刘 健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局工作
范培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中小企业工作
武存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业产业发展工作
叶斯木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职干部
沈海涛 党组成员 负责商务局工作
宋晋洁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国资国企工作
张恒雄 副科级干部 负责科技局工作
董晓军 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商务服务中心工作
六、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孝义市党政大楼5层
联系电话:0358-78289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