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日常业务。具体承担会务、文秘、保密、信访、统计、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三)投资与规划股。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市有色金属、建材、新材料等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原材料和新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原材料和新材料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资管理体系。
(四)技术合作与创新股。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承担全市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消费品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承担全市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五)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质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六)化学工业股(交通物流股)。承担全市化学和焦化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和焦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化学和焦化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资管理体系。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七)信息化推进股。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承担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重要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指导软件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
(八)市场运行与对外贸易股。指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组织拟订市内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
研究商贸领域的发展趋势、体制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等综合政策及建议;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组织起草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市进出口商品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和对外贸易统计工作。
(九)市场建设与电子商务股。执行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研究拟定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安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拟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安排流通企业发展资金,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直销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商贸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十)商贸服务管理股。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
(十一)国企国资管理股。研究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培育新动能,加快转型发展。协调所监管企业生产要素,推进所监管企业之间的协同协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科技监督与成果转化股。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科技创新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我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和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
(十三)高新技术与人才工作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问题。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合、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科技外事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际及涉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任务与交流事宜。
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