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营林场(苗圃)及森林资源。负责草原(地)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地)经济调节政策。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规划区内除外)、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下,负责承办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配合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调整、撤销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营林场、草原(地)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国营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按照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地)、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各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孝义市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
(2)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党务办。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及局党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执行年度党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负责总结、报告、信息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负责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和党员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体党员的政治学习和日常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上传下达工作。承担公文收发、传阅、会务、文秘、内部文件印发、机关用品购置、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保密、资产、政务服务、妇联、机关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下乡补助管理、上下班签到签退、外出报备、综合信息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拥工作、局档案管理、机关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三)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负责林业和草原(地)全面工作,牵头作好每年的通道片林核实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全局各股站室做好林长制有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四)国营林场。负责国营林场基本建设、发展及日常管理,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做好林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国营林场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五)林草植造一股。负责林长制、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市级造林绿化、乡村绿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机构建设和日常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六)林草植造二股。负责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未成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七)生态资源保护一股。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林草、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与动态监测评估工作;负责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审批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督查违法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负责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督查工作;监督、指导涉林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河长制、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法治建设、普法、扫黑除恶、禁毒、社会综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八)生态资源保护二股。负责林地基础数据采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年度变更调查、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及规划、林业工程落地上图、核查孝义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征求我局项目用地范围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等工作;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九)产业股。指导林草产业结构调整,对林草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干果经济林的规划、品种选育、栽培管理、技术培训与推广、提质增效、品种改良等相关工作;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负责气象、科协、统计、一产固投、药茶产业、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市场标准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行政审批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森林采伐审批除外)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林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造林合作社、家庭林场的建设和规范提升;负责森林植被恢复和草地、湿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林下经济、林业保险、证照分离、信访、矛排、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一)财务科。负责全局年度财务收支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票据管理、纳税申报、内部财务管理,提出财务评价和运行建议;负责作好本单位预算工作、监督指导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监督管理林草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草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二)防火办。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工作;开展护林防火培训、防火演练;指导、督查全市护林员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三)森林病虫害防疫站。负责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及时发布林草有害生物趋势预报;负责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负责指导苗圃的基本建设与发展;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四)古树名木保护办公室。负责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古树名木养护管理、险患排除、复壮保护、设施维护等日常工作;坚持对古树名木的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古树名木保护法规的行为。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四、下属单位
孝义市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孝义市国营林场
五、领导信息
郭逢立(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林业全面工作。
宋新生(市林业局副局长):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机关、财务、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城市、双拥、扶贫、政务公开、“12345”热线、疫情防控等工作。
姚彦龙(市林业局七级职员):负责林政资源管理、林政执法、林权改革、草地资源管理、政法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河长制、防汛、湿地公园监管、信访、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王瑞新(市林业局总工):负责天保、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公益林管理、退化林修复、未成林补植补造等工作。
梁同灵(市林业局高级工程师):负责全市核桃林建设的生产、培训、管理及食品(药品)安全,核桃树高接换优、提质增效,科协、气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上报等工作。
曹建军(市林业局党支部副书记、林草中心主任):负责林长制、森林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复审、市级造林绿化工程、林业碳汇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党建工作。
王云华(市林业局工会主席):负责工会、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管理等工作。
张振家(市林业局党务办主任):负责党务、退耕还林、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工作。
六、咨询投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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