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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4-93262
著录日期:
2024-12-25
标  题:
孝义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孝义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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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务办。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及局党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执行年度党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负责总结、报告、信息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负责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和党员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体党员的政治学习和日常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上传下达工作。承担公文收发、传阅、会务、文秘、内部文件印发、机关用品购置、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保密、资产、政务服务、妇联、机关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下乡补助管理、上下班签到签退、外出报备、综合信息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拥工作、局档案管理、机关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三)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负责林业和草原(地)全面工作,牵头作好每年的通道片林核实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全局各股站室做好林长制有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四)国营林场。负责国营林场基本建设、发展及日常管理,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做好林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国营林场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五)林草植造一股。负责林长制、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市级造林绿化、乡村绿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机构建设和日常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六)林草植造二股。负责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未成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七)生态资源保护一股。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林草、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与动态监测评估工作;负责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审批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督查违法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负责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督查工作;监督、指导涉林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河长制、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法治建设、普法、扫黑除恶、禁毒、社会综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八)生态资源保护二股。负责林地基础数据采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年度变更调查、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及规划、林业工程落地上图、核查孝义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征求我局项目用地范围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等工作;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九)产业股。指导林草产业结构调整,对林草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干果经济林的规划、品种选育、栽培管理、技术培训与推广、提质增效、品种改良等相关工作;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负责气象、科协、统计、一产固投、药茶产业、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市场标准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行政审批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森林采伐审批除外)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林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造林合作社、家庭林场的建设和规范提升;负责森林植被恢复和草地、湿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林下经济、林业保险、证照分离、信访、矛排、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一)财务科。负责全局年度财务收支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票据管理、纳税申报、内部财务管理,提出财务评价和运行建议;负责作好本单位预算工作、监督指导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监督管理林草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草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二)防火办。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工作;开展护林防火培训、防火演练;指导、督查全市护林员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三)森林病虫害防疫站。负责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及时发布林草有害生物趋势预报;负责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负责指导苗圃的基本建设与发展;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十四)古树名木保护办公室。负责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古树名木养护管理、险患排除、复壮保护、设施维护等日常工作;坚持对古树名木的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古树名木保护法规的行为。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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