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切換到繁體版
孝义市农业农村局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孝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三农”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上级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制定有关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市间动植物调运检疫。监测、发布农业灾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三)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市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开发督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加强“三农”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负责监督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2.法规与政策股(行政审批管理股)。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3.发展规划股(财务股)。拟定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和遥感监测,负责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对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组织验收;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按程序组织执行;负责机关日常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和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5.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市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开发督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6.科技教育股。承办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工作。

8.生产股。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各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兽医医政、兽药及医疗器械、渔政的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农膜的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作物、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防治监督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业各业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指导农业各业安全生产。负责各类强农惠农政策及保险的落实。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9.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全市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0.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下属单位

孝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孝义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孝义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孝义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五、领导信息

马鹏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原小强:党组成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郭恩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主持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王登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农业法治、环保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法规与政策股(行政审批管理股),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奇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乡村振兴、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张久业:党组成员、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主持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侯耀武:党组成员、市美丽乡村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村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田云伟:党组成员。负责农业产业化、行政审批、农业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信息、新型经营主体、农业新业态、一二三产融合等方面工作,分管发展规划股(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郝瑞明:局党委书记。负责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农业生产、农田建设、农业技术、种业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生产股、农田建设管理股、机关党办,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刘彩霞:农业农村系统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抓好农业农村系统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宣传、统战、计生、团委、综治、妇联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王经成:党组成员。负责科技教育、农民培训、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教育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志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协助王登华副局长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三中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冯晋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协助王登华副局长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室、执法二中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孔祥捷:农业农村系统工会主席。负责人事、档案、机关后勤、责任制考核、涉农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咨询投诉受理

办公地址:孝义市迎宾南路三农大楼1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782856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孝义市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

地址:孝义市党政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358-7828576

版权所有: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晋ICP备11003284号-1   网站标识码:1411810001

晋公网安备 14118102000103号